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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2龙岩秋季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外来务工人员可申请公租房

         材料一
  新华社北京9月19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jiabao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会议要求,继续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公租房建设,加快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公租房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以小户型为主,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为主,租金标准由市县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按略低于市场租金的原则合理确定。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继续安排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建设,加快实施棚户区改造,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逐步实现廉租房与公租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


   材料二
  “外来务工人员可申请公租房”,国务院会议对于公租房适用对象的这一界定,无疑让人倍感欣慰。这意味着,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租房的保障范围,已经上升为明确的国家政策。同时它也意味着,以实现“住有所居”为根本目标的我国保障房制度,正在逐步打破户籍藩篱,日益成为一项不分城乡地域界限的全民性保障制度。众所周知,此前我国的各项保障性住房政策,无论是经济适用房,还是廉租房,虽然也有一些地方做过向外来务工人员开放的尝试,但总体而言,事实上都是有着一定的户籍界限的。其保障范围一般主要局限于本地人员,并没有完全向外来务工人员开放。
  当然,在为“外来务工人员可申请公租房”感到欣慰的同时,也要注意到,从全面充分落实这项保障房政策,以及不断完善深化保障房的全民保障能力的角度看,这项政策的出台,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只是事情的一个开始,接下来还有许多值得和需要进一步期待的地方。


       材料三
  某报社曾报道“外来务工人员可申请公租房”报道,其中一段文字如下:“这应该是保障性住房政策的一个重大调整,预示着未来将以公租房建设为主导方向。不过,这次公租房政策的调整扩大范围,针对的是“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也就是必须要有稳定工作的外来人口,才能有申请公租房的资格。这就把尚未找到工作、打零工的外来人口排除在外,他们就只能去租赁市场上的房源了。从租赁人群来讲,这些未被纳入覆盖范围的外来人口,比起有稳定工作者的条件还要差些,更加需要社会保障的帮扶。
  因此,考虑到公租房的社会保障功能,有必要将其覆盖范围再扩大些,让所有外来人口都能享受到与户籍人口同样的待遇。以往的保障房政策过于偏狭,只照顾到当地户籍人口,违背了社会公平原则,使公民因身份的不同,而无法享受到同等的住房福利。公租房新政向公平迈进了一步,但还不够大,需要在此基础上扩大,直到实现真正的公平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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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厦门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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