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建设社会诚信体系(2)
2011-11-23 17:05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http://xiamen.huatu.com/ 作者:厦门华图 来源:厦门华图二、当今社会诚信建设存在的差距及其原因
目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党中央、国务院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1.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严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当前,我国信用缺失依然比较普遍。“以诚实守信为荣”的风气还没有蔚然成风;合同违约、偷税漏税、债务拖欠、商业欺诈、假冒伪劣等失信行为时有发生;“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激励约束机制还没有充分建立,失信的社会成本依然很低。由于信用体系建设滞后,这些消极现象,增加了市场经济的交易成本,降低了经济运行效率,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企业甚至国家的形象,已经严重影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2.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亟待完善。目前,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滞后,严重制约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程。一是征信体系建设法律制度不成体系,层次不高,以规章为主,各地区信用规章的内容差异较大,全国缺乏统一性。二是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等一些与信用建设密切相关的重要法律缺失。三是中国人民银行履行“管理征信业”的职能缺乏法律支撑。
3.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缺乏统筹规划。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整体规划尚未出台。由于缺乏统筹规划,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原则、目标、任务和要求尚未明确;各部门、各地方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缺乏有力的指导;行业信用建设和地方信用体系建设的关系、政府和市场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和分工、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建设与应用等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总体投入不足与地方重复建设、信息封锁与信息滥用等问题同时并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缺乏标准规范。
4.行业内与行业间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尚未形成。一些行业缺乏集中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分散,没有形成行业内的信息共享机制,对行业内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也缺乏有效的信息支持,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绝,严重影响了行业信用建设。跨行业的信用共享和信息交换更是缺乏,行业间难以形成齐抓共管的信用体系建设机制,在某一行业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企业和个人在另一行业享受优惠待遇甚至被“评优”的现象时有发生。同时,也有一些部门和地方政府,以本部门、本地区掌握的信息为基础,自建地方的信息系统,形成地区间的信息孤岛,不利于数据集中统一和信息共享,也造成了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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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厦门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