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务员不能做的事(4)
2011-10-20 13:09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http://xiamen.huatu.com/ 作者:厦门华图 来源:未知4 过年了,公务员子女像普通人一样收利是?不能!
公务员是否在农历新年期间收受利是?如果有公务往来的人派利是给公务员的子女又如何?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事实上难倒不少内地公务员。在不少内地居民看来,过年收利是再正常不过,新年喜庆,有何不能收取的道理。
但在香港,公务员事务局却事无巨细都一一规定,包括收取过年利是。在公务员事务局出版的《公务员良好行为指南》小册子中,明确规定,利是如果是
作为金钱馈赠,则属于利益的一种。根据《防止贿赂条例》第4条,公务员如果接受利是作为滥用职权的诱因或报酬,便会触犯法例。例如某员接受利是,并且知道 给予利是的人有意借此笼络,以求日后可能与自己或所属部门有公务往来时获得优待,即使给予利是不附带任何条件,仍属于《接受利益公告》所指的“受限制利益”。因此,同时应该遵守该公告的有关规定。例如除亲属外,给利是的人必须与公务员没有任何公务往来,也不得为其下属,否则,须向部门首长申请特别许可才 可接受。
那如果向公务员子女派利是,是否属于违规?公务员事务局规定如下,公务员子女收取的利是如果是为了掩饰贿赂行为,则无论是直接派给该员或是通过与他有关系的第三者派给该员,并无分别。然而,如果向其子女派利是并非另有目的,则《防止贿赂条例》第4条并不适用。有关人员应该可以从利是的金额,判断 是否只是年节时的一点心意。如果有怀疑,应请示上司。
公务员收取新年利是有严格规定,连公务员参加其他机构的年终抽奖,抽中礼物如何处理,公务员事务局也有规定。《公务员良好行为指南》中列明,如果公务员以公职身份出席活动时抽中奖项,而抽奖是该项活动的其中一个环节,而有关人员无须支付分文就可以参加抽奖,她可以考虑放弃参加抽奖或把奖品交回大 会重抽。如果这样做于礼不合,应把奖品带回部门,由部门首长按照相关的公务员事务局通告的规定来处理。
如果以公职身份出席活动时,自费购买的抽奖券,以及抽奖赢得的奖品,都是礼物,因此无须为保留这些奖品而申请特别许可。不过,公务员应该保持谨慎态度,避免参加可能有损诚信的抽奖(例如奖券所费很小,但是奖品令人生疑或价值不菲,而且人人有奖)。
香港公务员总工会会长钟国星表示,一般来说,香港公务员可以保留三种礼物。一是礼物的价值不超过50港元或者公务员薪水的千分之一。二是礼物上刻有该公务员姓名的。不要以为只要刻上名字的就可以豁免金额的限制,其实不然。通常来说,1000港元以上的礼物,公务员一般不敢保留自用,否则有可能触 犯法律。三是官员以嘉宾身份出席一些正式活动受赠价值不超过400港元的礼物。不过,尽管公务员可保留上述物品,但填写申报表是免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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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厦门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