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思明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
2012-01-10 14:47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http://xiamen.huatu.com/ 作者:厦门华图 来源:厦门华图(二)面试
1.从笔试成绩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比例为1:1的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2.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考官当场打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考官由区组织人事部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选派的考官和若干专家组成,人数为7人。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分别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综合总分为100分。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笔试、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
(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考生或招聘单位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区人事部门和区监察部门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本次招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
(三)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应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从综合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区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报市人事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思明区政府网、思明人力资源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并依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合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