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招聘(2)
2011-11-24 13:24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http://xiamen.huatu.com/ 作者:厦门华图 来源:厦门华图【导读】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2012招聘
(八)下列对象不属于接收范围:
1.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
4.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5.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
6.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
7.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8.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三、接收专业
1.法 学:含法学、中国革命史与党史、社会工作、思想政治教育、治安学、侦查学专业;
2.教育学;
3.文 学:含汉语言文学、英语、日语、朝鲜语、越南语、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
4.理 学:含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心理学类专业;
5.工 学:含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船舶与海洋工程、交通运输、航海技术、轮机工程、刑事科学技术专业;
6.医 学:含预防医学、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专业;
7.管理学: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会计学、财务管理、行政管理专业;
8.公安专科:含侦查、治安管理、警察指挥与战术、刑事技术专业。
非上述专业请勿报名,报名材料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