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秋季泉州事业单位考试公告(4)
2011-09-26 13:36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http://xiamen.huatu.com/ 作者:厦门华图 来源:泉州人事网【导读】2011年秋季泉州事业单位考试公告
(二)面试
各职位是否需要面试以及笔试面试分值比例详见《2011年秋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有关说明。面试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1、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报考管理、专技岗位其《综合基础知识》、《艺术概论》合格线为60分,《医学基础知识》、《护理专业知识》合格线为50分;报考工勤岗位的,其合格线为50分),按照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其中,报考岗位只有1﹕1或低于1﹕1的考生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2、面试时间、地点和必须提供的相关证件等另行通知。
3、面试(入围)资格复核。进入面试(入围)的考生须提供准考证及以下材料:
(1)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成人教育者外)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在职人员(含人事代理对象)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籍证明)、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有关证明。
(3)未就业的留学归国人员报考,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批表》。
(4)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以国内院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三)综合成绩计算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形式的,按《2011年秋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标明的比例计算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