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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国家公务员行测言语理解专项练习

     根据历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预计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将于10月中旬启动。
  以下是国家公务员网专家精心挑选了难度适中、接近真题的相关预测练习题,参加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的广大考生现可以进行提前复习,做到未雨绸缪。
  43、公民可以适用正当防卫方法保护的民事权利是(   )
  A、名誉权  B、生命权
  C、肖像权  D、扶养权
  4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中可以适用善意取得的是(   )
  A、首饰    B、记名有价证券
  C、麻醉品  D、盗窃物
  45、甲从书画市场上购得乙的摄影作品《鸟巢》,与其他摄影作品一起用于营利性展览。丙偷偷将《鸟巢》翻拍后以自己的名义刊登在某杂志上,丁经丙同意将刊登在该杂志上的《鸟巢》又制作成挂历销售。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无权将《鸟巢》进行营利性展览
  B、丙的行为构成剽窃
  C、丙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发表权
  D、丁应停止销售,但因无过错免于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答案】
  43.B  A、C、D项难以实施正当防卫。因为名誉权属于精神性人格权,其侵权行为方式主要是采用侮辱、诽谤形式,捏造事实损害他人名誉,如果受害人也以同样的方式对待加害人,不仅构不成正当防卫,反之,构成侵权行为。C项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其再现的形象享有使用并排斥他人侵犯的人格权。肖像权也属于精神性人格权,侵犯肖像权体现为未经许可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对侵犯肖像权的行为也无法实施正当防卫。D项扶养权是基于平等主体的身份关系产生的经济扶助和生活照顾的请求权,如夫妻扶养请求权、父母子女扶养请求权。侵犯扶养权主要体现为具有特定扶养义务的人不履行法定扶养义务,属于不作为侵权,对不作为侵权实施正当防卫不具备正当防卫的第一个构成要件。正当防卫不适用于精神性人格权、身份权的侵害以及不作为侵权行为。只有现实的生命、身体、健康以及其他财产正在遭受积极损害的,才能实行正当防卫。故本题中B项正确。
  44.A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善意取得的适用范围。善意取得是所有权取得的一种方式,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其占有的动产让与第三人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即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的制度。我国承认善意取得制度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民法通则意见》)第89条。该条规定,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通则》以及司法实践,以下物的取得不适用善意取得:(1)赃物;(2)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遗失物、漂流物、失散的饲养动物;(3)法律禁止或者限制流通物,如爆炸物、枪支弹药、麻醉品、毒品、文物等;(4)不动产,不动产适用登记制度,不适用善意取得。(5)属于特定主体的财产。
  本题中,C项麻醉品、D项盗窃物肯定不能适用善意取得。至于B项记名有价证券属于特定主体,因而也不适用善意取得。故只有A项首饰品符合题意。首饰品包括的范围很广,即便是金银饰品,只要其允许流通,也可以适用善意取得。
  45.B 《著作权法》第18条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甲从书画市场购得乙的摄影作品《鸟巢》原件,即享有该作品的展览权,甲有权以该作品与其他摄影作品一起用于营利性展览,故A错。
  剽窃,即抄袭窃取他人作品,将他人的作品窃为己有,改头换面,使之变成自己的作品。剽窃仅指对表达的剽窃,不包括对构思的窃取。丙的行为毫无疑问属于对甲的作品的剽窃,故B正确。
  发表权,指著作权人享有的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发表权属于只能依法行使一次的权利,重要特点即在于发表权因著作权人依法行使而消灭。本题中《鸟巢》这一作品属于已经发表的作品,故C错。
  出版者对其出版行为的授权、稿件来源和署名、所编辑出版物的内容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的,依据《著作权法》第48条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出版者尽了合理注意义务,著作权人也无证据证明出版者应当知道其出版涉及侵权的,依据《民法通则》第117条第1款,出版者承担停止侵权、返还其侵权所得利润的民事责任。本题中丁未尽合理的注意义务,具有过错,不仅应当承担停止侵害的责任还需承担损害赔偿自认,故D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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