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行测言语理解专项练习(17)
2011-09-09 14:17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http://xiamen.huatu.com/ 作者:厦门华图 来源:华图教育
根据历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预计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将于10月中旬启动。
以下是国家公务员网专家精心挑选了难度适中、接近真题的相关预测练习题,参加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的广大考生现可以进行提前复习,做到未雨绸缪。
49.下列没有歧义的一句是( )
A. 请你告诉小王,我们要学习文件
B. 时间过得真快呀,记得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才六岁
C. 躺在床上那么久,他终于想起来了
D. 环保部门责令工厂立即采取隔音措施,将噪音污染降至合格标准
50.某研究所在装运放射性物质的铅箱时,一只箱子从车上掉下来,李明(8岁)看见后,即取出箱中的放射性物质玩耍,结果因过量吸收放射性物质而得病。李明的治疗费和其他必要费用应由谁来承担( )
A、李明的监护人
B、某研究所
C、主要由某研究所承担,李明的监护人适当分担
D、主要由李明的监护人承担,某研究所适当分担
51.红红16岁,父母去世后无其他近亲。红红的舅舅孙强(50岁,离异,有一个19岁的儿子)提出愿将红红收养。孙强收养红红是否合法( )
A、红红已满16岁,不能再被收养
B、孙强与红红年龄相差未超过40岁,不能收养红红
C、孙强已有子女,不能收养红红
D、孙强可以收养红红
【参考答案】
49.D 本题主要考查的是关于句子的歧义。具体解析如下:选项A,有歧义,是与说话对象一起学习文件还是与小王一起学习文件有分歧;选项B,有歧义,见面的时候是“我”6岁还是“你”6岁;选项C,“想起来”有歧义,“起来”是动词还是想起什么事情;故选项D为正确答案。
50.B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是一种无过错责任,行为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本题中从事高危作业的人是研究所,应当由其承担责任,所以选择B。由于高度危险作业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只有受害人的故意(《民法通则》第123条),而本题中李明及其监护人都不存在故意,因此其监护人不承担责任。
51.D 《收养法》第4条规定:下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⑴丧失父母的孤儿;⑵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⑶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6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⑴无子女;⑵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⑶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⑷年满30周岁。
第7条规定:收养3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4条第⑶项和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的限制。华侨收养3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1名的限制。
本题中,孙强是红红的舅舅,不受已满16周岁的限制,故A错;不受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岁的限制,故B错。收养人原则上必须无子女,无子女包括无亲生子女,也包括无养子女。但是收养孤儿不受此限制,故C错,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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