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关于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
2012-02-23 09:01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http://xiamen.huatu.com/ 作者:厦门华图 来源:厦门华图泉州市人事局
关于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
各县(市、区)人事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泉州台商投资区党群工作部,市直各单位人事(干部)科: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泉委办〔2008〕73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统一、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现就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
(一)岗位设置
各事业单位要根据单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性质、人员结构特点,严格按照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科学合理地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及其岗位等级,设定岗位名称,明确岗位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等。
(二)岗位任职条件的制定
各事业单位要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的各岗位基本任职条件的基础上,根据同级人事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行业指导意见,结合单位实际和履行岗位职责任务要求必备的能力水平,制定各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不同层级、不同等级岗位任职的具体条件。任职条件主要包括学历、专业、学术技术(管理)水平、业务能力、任职经历及其年限等。
(三)岗位设置的变更
岗位设置方案一经确定,必须保持相对稳定,以确保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符合变更情形的,必须依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四)岗位管理
各事业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要树立新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理念,把岗位设置设立的岗位及其等级、岗位任职条件、工作标准等作为核定工资、录聘用人员、调整岗位、考核奖惩的依据,实现事业单位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建立新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体制和用人机制,确保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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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厦门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