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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山西国家税务局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2国考面试交流群:167638921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省国税系统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12年2月25日、26日两天。每天上午9:00开始。

面试当天考生入闱封闭管理的时间为:上午8:30。

截至当天上午8: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组织方式及地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工作由山西省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

面试地点:山西省税务干部学校(太原市坞城路123号)。

路线:五一广场乘坐103路电车至终点站(山西财经大学南校区站)。

四、面试资格确认

考生须于2012年2月22日至2月24日上午(2月22日、23日每天9:00-18:00,2月24日9:00-12:00),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

面试资格确认地点:山西省税务干部学校(太原市坞城路123号)。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确认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必须本人到场,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背面写姓名)。

3.将于2012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其他考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4.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5.《考试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报名网站下载、且带照片打印)。

6.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出具由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报名网站下载;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可用《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替代);

社会在职人员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面试前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省国税局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或档案托管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7.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8.报考有户口或生源地要求职位的考生要提供相关证明(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

9.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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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厦门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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