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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莆田市2011年秋季事业单位招考面试问题的通告(2)

莆田市2011年秋季事业单位招考面试问题的通告(2)

 

一、面试对象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卷的考生。

二、资格复审

1、时间:12月15日上午8:30-11:30。逾期视为放弃。

2、地点:莆田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市区步行街国货购物广场五层)。

3、验证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职位)、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职业资格等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已就业的考生)。验证的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当复审意见不一致时,由人事部门裁定。负责验证的人员应在表格上签字以示负责。

4、职位报名人员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或放弃的,按该职位的1:3比例在合格线以上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于12月19日下午3:00-5:00到市公务员局(市政府机关1号楼509室)补办资格验证手续并发放面试证,逾期不再补办。

5、考生须上网下载并打印自己网上报名的信息表和填写《面试考生亲属关系登记表》(表格附后),在面试资格复核时提交。

三、面试时间、地点

1、时间:12月28日、29日、30日(以面试证上时间为准)

2、地点:莆田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市区步行街国货购物广场五层)。

面试方式

采取公务员结构化面试办法。

五、面试要求

考生分别在12月28日、29日、30日上午7:20前到达指定地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进行顺序号抽签。

参加面试的考生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证入场。

六、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和50%的比例计算,共100分,成绩分数保持小数点后面2位。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职位(含面试时因其他考生放弃造成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若笔试成绩也并列的,进行加试。

七、体检、考核工作

体检、考核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各县区自行负责。

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实行(部分行业、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聘用,空缺岗位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计划生育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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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厦门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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