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招聘
2011-11-24 13:24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http://xiamen.huatu.com/ 作者:厦门华图 来源:厦门华图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
接收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
简章
一、部队基本情况介绍
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是一支执行公安边防保卫任务的武装力量,隶属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实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体制。总队在福建省沿海各地(市)和开放口岸设有边防支队、边防检查站、海警支队、教导大队、医院、船艇修理厂等单位。部队分布在宁德、福州、莆田、泉州、厦门、漳州、南平等设区市,主要担负着维护全省沿海地区的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船舶渔船民管理、入出境边防检查以及维护海上治安秩序等公安边防保卫任务。接收到我部工作的大学生,一律安排在各沿海县(市)以下的基层边防一线岗位工作。愿意到我部工作的大学生都要做好献身公安边防部队建设的思想准备,服从分配,安心边防基层工作。
二、接收条件
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择优接收。具体条件是:
(一)接收对象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人民军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历史清白,政治可靠,作风正派,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决心为保卫祖国、保卫人民和平劳动而志愿献身边防事业,并在5年内不提出退出现役要求。有关政治条件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精神执行。
(二)接收的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属于国家招生计划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进入国家"211工程"高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应届毕业生。
(三)同等条件下,志愿到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毕业生,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因公牺牲干部子女、英烈子女,在文学写作、音乐表演、舞蹈编导、导演、绘画、篮球、乒乓球、网球、武术等方面特长突出的毕业生,优先接收。
(四)除公安专科大专学历(学制必须满三年)外,其他专业必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接收对象必须按时获得毕业证书,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必须按时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五)接收的大专生、本科生年龄分别在22、24周岁以下(截止毕业当年8月31日)。少数民族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
(六)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接收对象必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双眼裸视力,拟补充到指挥岗位的毕业生不低于4.6,拟补充到技术岗位的不低于4.3。
(七)身高:男生为1.70米以上,女生为1.60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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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厦门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