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厦门秋季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农民土地承包权利(2)
2012-06-21 14:10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http://xiamen.huatu.com/ 作者:厦门华图 来源:厦门华图【导读】2012厦门秋季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农民土地承包权利
第三,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流转。少数地方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流转承包地,推行土地集中。有的乡村组织替代农民签订流转合同,有的克扣、截留和侵占农民土地流转收益,有的在流转中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二、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意义
第一,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保护土地,事关国计民生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农村土地是农业生产的基本要素,是农民基本的生活资料,也是农民最主要、最可靠的生活保障。保护农民土地权利,是对农民权益最直接、最具体的保护。因此,维护好农民土地承包的权益,才能切实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
第二,土地是我国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重要的社会保障。通过实行家庭承包制赋予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实际上就是确保农民基本的生存和发展权利。农村土地实行家庭承包制并保持承包关系长期不变,已成为我国农业长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农村社会长期和谐稳定的重要制度保障。只有坚定地坚持家庭承包制,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才能充分调动和维护好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
三、应对措施
第一,健全和完善土地管理的法律制度是保护农民土地权益的前提条件。从法律上明确土地所有权主体和完善其他权能的农地产权制度。变政府职能,构建分权制衡的现代政府,从制度安排上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健全和完善村民自治制度,使村民自治组织在乡村民主、维护农民权益等方面发挥作用。健全和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是保护农民土地权益的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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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厦门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