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芗城区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2012-05-16 09:17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http://xiamen.huatu.com/ 作者:厦门华图 来源:漳州华图三、考试办法、时间和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的办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B卷,笔试时间为2012年6月16日上午9:00—11:00;卫生系统职位(单位代码121—128,财会类职位除外,下同)须加考专业知识,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2012年6月16日下午2:30—4:30。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
2、非卫生系统职位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卫生系统职位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均为100分,在总成绩中各占50%。
3、报考本科职位总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报考大专职位总成绩50分及以上为合格,总成绩包含加分。
4、符合漳委办发[2006]24号文件规定的加分对象及标准按文件规定执行;参加“三支一扶”、“服务社区”、“志愿服务西部”和“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的大学生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人发[2011]200号文件执行。加分证明于进入体检前资格复核时一并提交,所有加分证明应于2012年6月4日前取得。加分均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加分。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加分不受笔试成绩满分的限制。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招考优惠政策。
5、试卷采用机读答题卡,统一使用2B铅笔作答,考生应自带考试用具。
四、体检、考核和聘用
1、体检。笔试成绩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时,卫生系统职位以专业知识成绩高的确定体检对象。其它职位加面试,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
2、考核。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负责。
在职考生必须在考核通知书签发30日内提交单位同意调动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视同自愿放弃。
3、聘用。体检或考核不合格以及在聘用通知前自愿放弃的职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
受聘人员在聘用通知发出30日内不到招聘主管部门办理手续的,视同自愿放弃,不再递补。
五、其他
1、本方案由芗城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2、学历类别全日制指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
3、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录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4、进入体检、考核的考生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本人。
5、网上报名指定建设银行“龙卡”作为网上支付报名费的结算工具(请在报名前办理好网上支付卡),具体业务可向漳州建行电子银行部(0596-2927233)或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咨询。
6、未尽事宜按《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漳委办发[2006]24号)文件执行。
附:《芗城区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
芗城区人事局
二0一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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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