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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厦门理工学院2012年招聘简章
(二)面试:
(1)系部试讲:由所应聘系部对应聘人员进行30-50分钟的专业课试讲考核,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符合免笔试条件的厦门生源,参加系部试讲加10分。
(2)学院面试:学校面试由人事处统一组织,面试包含英语口试,由面试考官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学院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总分计算:
笔试、系部试讲、学院面试成绩分别乘以30%、30%和4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有免笔试人员参加面试的,系部试讲、学院面试成绩分别乘以60%、4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
(四)心理测评:
上述人员中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均需到市人才评鉴中心进行心理测评,测评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与考核
1.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笔试、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取学校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面试成绩还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
考生或招聘单位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
2.体检。进入体检考核人员需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在市属二级乙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有关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3.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应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4.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从综合总分达到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报市教育局决定是否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1.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rsc.xmut.edu.cn)及本单位公示栏上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
2.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相关部门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一律纳入合同管理。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有关要求,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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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厦门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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