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2年春季补充卫生专业招考简章(3)
2012-03-28 14:41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http://xiamen.huatu.com/ 作者:厦门华图 来源:厦门华图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人选从笔试、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一张按时到招聘单位指定地点集中体检,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主管部门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到其它医疗机构体检的一律无效。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三)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考核,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
(四)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市卫生局、公务员局和招聘单位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六、聘用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市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厦门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和招聘单位公示栏统一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依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合同管理。
(三)应聘编外人员岗位和非在编岗位的,如需办理人事及户籍关系转入手续,还应符合厦门市有关部门关于人员调入的有关规定。
七、其它事项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和非2012年毕业的大中专院校在校生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政策、考务等问题,请查询厦门市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报名手续、招聘条件等问题,请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厦门市市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联系表》(附件2)。网络报名遇到的技术疑难问题,请咨询0592-2039082。
(三)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使用《厦门市卫生事业单位2012年春季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请报考者在厦门市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查阅相关文件。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按《厦门市卫生事业单位2012年春季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中“××类”下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均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
(四)报考人员的第一学历、学位须是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学位,最高学历、学位须是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且均为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本专业学历、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
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系指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中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普通高等、中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
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任一学历(位)报考。
(五)留学回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须在面试资格复核时提供,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六)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方向”,报考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或主干课程学习成绩表或论文发表情况或学校证明等有效凭证。
(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工作经验”,报考人员须提供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聘用(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岗位证明等有效凭证。
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验。
(八)户籍要求为厦门的,不含在厦各类学校学生集体户口。
(九)学历、年龄、工作经验、户籍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2年4月16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如:最高年龄要求30岁是指1982年4月16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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