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春季泉州市丰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通告(3)
2012-03-26 14:17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http://xiamen.huatu.com/ 作者:厦门华图 来源:厦门华图(三)综合成绩合计
报考不面试岗位(岗位代码为48—112)的考生,其笔试成绩即为其综合成绩;报考需面试岗位(岗位代码01—47)的考生,其考试综合成绩按折算后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相加计算。
六、考核、体检和聘用
(一)体检:
1、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对象公布以书面形式向体检对象发出体检通知书,并对外发布各职位的体检对象名单。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并在进入该职位面试且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无需面试的职位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基础上按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若无符合条件对象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考计划。
2、如果同一职位出现两名及以上报考者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同一岗位有2个及以上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由招聘单位加试一场面试或笔试,按加试的面试或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3.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201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4、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
考生体检合格后,将进行考生综合情况考核。
1、考核内容和形式:①毕业生及人事代理人员主要采取调档、查档并提供有关材料的方式进行;②在职人员主要采取实地考核、查档和提供有关材料的方式进行。
2、考核对象须在接到调档函之日起30日内,将其个人档案按机要渠道寄至区公务员局,并将综治证明和计生证明送达区公务员局,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因报考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职位空缺的,原则上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不组织面试的职位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基础上按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若出现递补情况,每个职位均只递补一人次,已递补过的岗位若再次出现考生因各种原因放弃该职位的情况取消再次递补。
(三)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分别在丰泽网、泉州人事网公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对有关学历证书、报到证等原件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区公务员局将按批次发出聘用通知。拟聘用人员自从区公务员局发出聘用通知起20日内必须报到,逾期未报到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报考人员一经聘用,须在聘用单位服务满3年后方可流动或辞职,未满3年要求流动或辞职的,需经丰泽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其他事项
(一)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急需用人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经区公务员局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
(二)笔试成绩公布前,按照我省有关规定,将为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审核办理加分事宜。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在报名时向区公务员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准考证、服务证书、考核情况等),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须提供养老保险缴费凭证、聘用(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岗位证明等有效凭证。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各类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并结合实际情况认定。
(四)报考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报考者学历的取得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并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2、报考者必须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并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岗位要求为“或具有同等学历的在职国家正式干部”的是指与招考岗位相一致的学历。
(五)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1年度秋季)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准予报考。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者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任一学历(位)报考。以上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属的专业为准。
(六)报考者资格条件、相关资历计算、相关证件的取得,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27日。2012年7月31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
(七)2012年3月27日前常住户口在我省的报考者,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2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本省报考者;招考范围限在“本设区市”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招考范围为“丰泽区”的,指丰泽区生源毕业生,即入学前户籍在丰泽区的毕业生。
(八)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考生减免有关考务费用。此类考生应先在网上缴纳报名费,再于笔试当天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考点主考室现场办理减免报名费用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应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特困家庭的考生,应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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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厦门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