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2012年招聘中小学(含职专、幼儿园)新任教师的公告(2)
2012-03-26 11:52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http://xiamen.huatu.com/ 作者:厦门华图 来源:厦门华图五、聘用办法和工作安排
㈠体检考核对象的确定
根据省统一笔试成绩设置合格线【100分制为60分,150分制为90分,笔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聘用(幼儿教育除外,下同)】,在合格线内按招聘名额的1:1比例,分报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考核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学历从高到低的顺序,学历高的优先;若学历又相同的,则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专业知识成绩高的优先。
确定的体检考核对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另行通知)到县教育局人事股复核并确认体检考核资格,同时提交第六条规定的材料。证件材料不真实、不齐全的,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体检考核资格;逾期未前来确认的视为放弃体检考核资格,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考核工作由县2012年中小学(含职专、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和实施。
㈡聘用办法
在我县设置的省统一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根据择优聘用的原则,依据招聘的学科和名额,将体检考核合格且证件、档案材料齐全的对象聘用为公办教师。聘用对象与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后,由县教育局安排到缺编学校任教。放弃聘用资格所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但签订聘用合同以后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㈢工作安排
1.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职业中专学校的新任教师分别安排在城区中学和职业中专学校任教;已落实就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按签订的就业协议安排任教学校;特殊教育专业的毕业生安排在特殊教育学校任教;初中教师安排在已设定岗位的农村初中学校任教(见下表《2012年初中新任教师岗位设置安排表》);小学、幼儿园教师安排在农村缺编的乡镇小学、幼儿园任教。
已确定的聘用对象,在县教育局设定的学校学科岗位数内,分报考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自主选择任教学校。
2.2012年初中新任教师岗位设置安排表
学科/名额 |
政治/1 |
物理/1 |
地理/3 |
音乐/1 |
体育/3 |
美术/1 |
心理健康/1 |
岗位设置 |
红山中学 |
水口中学 |
涂坊中学 馆前中学 宣成中学 |
南山中学 |
馆前中学 三洲中学 濯田中学 |
红山中学 |
童坊中学 |
六、报名时间、地点、程序和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㈠报名时间
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4月1日至10日。
职业中专学校专业教师、实训指导教师招聘的现场报名时间:2012年4月1日-4月10日(节假日除外的正常上班时间)。
㈡现场报名、体检考核对象资格确认地点:
长汀县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597-6808382。
㈢报名程序和应提交的材料:
1.中小学新任教师
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统一笔试实行网上报名。“教师招聘”工作统一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唯一官方网站报名(网址:www.eeafj.cn)。请各应聘者务必准确上网,避免误报名或上当受骗。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已公布网络报名具体办法。网上报名经县教育局网上初审通过后即可参加省统一考试。
网络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2年4月1日0:00(系统开启)~4月10日24:00(系统关闭)。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应聘者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为防止网络拥堵,建议应聘者合理规划上网时段,以便顺利报考。如因错过报考时间,或应聘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和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⑵体检考核资格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已入围的应聘者应提交报到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户口簿、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②网上自行打印的报名表、准考证和成绩表。
③在我县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支援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交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
2.职业中专学校专业教师、实训指导教师
职业中专学校专业教师、实训指导教师招聘现场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所提供材料复印件均为A4纸)。
⑴非应届毕业生应提交报到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户口簿、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和2张1寸彩色白底近照。
⑵应届毕业生应提交报到证、毕业证或全日制院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表》和第⑴条规定的其他材料。
应聘者必须提供准确、真实的报考信息。提交的材料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由本人亲笔填写《2012年长汀县公开招聘职业中专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四)一式2份。《报名登记表》经审核人员在资格审查意见栏上签字盖章确认后,即可参加县2012年中小学(含职专、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招聘考试。
3.毕业生档案不在我县教育局的,还须在面试资格确认时到县教育局人事股开具调档函,并于开具调档函之日起15日内,将毕业生档案送达我县教育局,逾期未送达的,视为材料不齐,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