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2012年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公告(2)
2012-03-23 15:47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http://xiamen.huatu.com/ 作者:厦门华图 来源:厦门华图3.招聘条件
⑴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⑵具有大局意识,服从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调配。
⑶专业对口。国家任务招收的晋江师范类(指招聘对象中毕业生①②两类人员,下同)中学方向的毕业生专业不对应的,可按文科方向、理科方向分别报考小学语文和小学数学;非国家任务招收的晋江籍优秀聘用合同管理教师的最高学历为教育类专业的,可视为专业对口。各学科可报考的专业名称详见附件1。
⑷持有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尚未持有教师资格证的,报名时应提供相应专业的普通话合格证书和教师资格办理证明,超过2012年8月20日尚未提供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非师范类毕业生尚未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在聘用一年内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具有办理相应教师资格证的相关条件(普通话等级达标,教育学、心理学结业),否则解除聘用合同,档案转至人才中介机构。
⑸身体条件达到相应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体检标准。
⑹毕业生在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职公办教师、聘用合同管理教师在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地区及以上的学科带头人(省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在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普通话水平符合报考学科教师资格证认定的标准(招聘对象为晋江师范类中学方向非中文类的毕业生放宽至二级乙等)。
(二)职业教育
1.招聘专业及名额:计划招聘21名,专业类别及名额分配如下:
电气类2名,物流类4名,汽车维修类3名,鞋类2名,财会类3名,动漫类2名,艺术设计类1名,影视类1名,旅游管理类1名,计算机网络技术类1名,药学1名。(具体可报考专业名称见附件2):
各专业类别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3:1时,将对招聘人数进行缩减,直至达到3:1;无法调整到3:1时,最多只招聘1名,但报考人员笔试与面试成绩均应达到合格线(总分60%)及以上。
2.招聘对象
⑴毕业生:不分籍贯,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⑵在职公办教师:不分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招聘条件
⑴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⑵具有大局意识,服从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调配。
⑶国家任务招收的,毕业专业名称与招聘专业一致(其中:鞋类和汽车维修类允许相近专业报考,但至少应有四门主要课程为鞋类或汽车维修类专业课)。
⑷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尚未持有教师资格证的,报名时应提供相应专业的普通话合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证办理证明,聘用后应在2012年8月报到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非师范类毕业生尚未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在聘用一年内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或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相关条件(普通话等级达标,教育学、心理学结业),否则解除聘用合同,档案转至人才中介机构。
⑸身体条件达到相应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体检标准。
⑹毕业生在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职公办教师在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地区及以上级别的骨干教师在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