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长乐市中小学幼儿园招聘师范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公告(2)
2012-03-23 15:45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http://xiamen.huatu.com/ 作者:厦门华图 来源:厦门华图(三)其他师范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含支教毕业生,代课人员,下同)招聘办法:
1、报名:毕业生按公布的招聘岗位计划(见附件一)填报志愿,每位毕业生只能填报职专或特教学校或小学或幼儿园的一个学科志愿。
(1)报名时间:4月1日至10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毕业生可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eeafj.cn)。
2、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满分100分)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按照笔试成绩(支教毕业生按有关规定另加5分)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岗位学科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并列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1)笔试:笔试定于4月21日全省统一举行,上午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该科目是每位应聘者必考科目;下午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共设29个科目类别(笔试涉及30个科目所用的考试大纲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上公布),由应聘者根据本人所报考岗位类别选择其中的一个科目类别参加考试。
(2)资格复核:面试前,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核,考生本人应于5月8日至11日向我局人事科提供报考材料(见附件五)。
(3)面试:报考中小学、幼儿园的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片断教学,各类考生面试教材选用目录见附件四。面试时间定于6月-7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地点及面试时间以考试机构核发的《准考证》上的通知为准。
3、组织考核和体检:根据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指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的综合分数,应达60分),分岗位学科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学科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中教师素质项目分数高者确定为考核人选);岗位学科只有1人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应达70分方可确定为考核人选。
考核办法:由我局通过查阅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档案、报考相关证件等,考核毕业生在校表现情况以及报考资格等。考核成绩评定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不合格所产生的空额从考试综合成绩达60分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办法:我局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福建省教育厅闽教人[2010]43号和闽教人〔2011〕6号文件规定,对考核合格的毕业生进行体检。毕业生体检结论应为合格。体检结论不合格所产生的空额从考试综合成绩达60分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4、确定拟聘用对象:考核、体检结论均为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予以公示。
三、安排办法
(一)免费师范生安排办法:该类毕业生与用人学校双向选择,签订就业协议,体检合格的,予以直接聘用,可安排小学、幼儿园。
(二)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非免费师范本科生安排办法:该类毕业生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按就业协议予以安排,可安排职专、小学、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