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漳州市龙文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2)
2012-03-16 16:12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http://xiamen.huatu.com/ 作者:厦门华图 来源:厦门华图三、笔试时间和内容
本次招聘只笔试不面试。
1、笔试时间:2012年4月22日上午9时—11时考《综合基础知识》,下午2时30分-4时30分考《医学基础知识》或《护理基础知识》。
2、笔试内容:报考区卫生局02、03、04职位考《医学基础知识》,05职位考《护理基础知识》;报考其他单位(职位)考《综合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60分以上为合格。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加分事宜。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毕业生(包括参加“服务社区”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其他相关项目)的大学生可享有笔试成绩加分待遇。其中,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人发[2006]10号执行,"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委办[2006]73号执行,"志愿服务西部"和"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大学生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团闽委联[2007]7号执行。有关加分证明于报名时一并提交审核,逾期按不加分处理。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加分不受笔试成绩满分的限制。
4、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招考优惠政策。
5、试卷采用机读答题卡,统一使用2B铅笔作答,考生应自带考试用具。
四、体检、考核和聘用
(一)体检。笔试成绩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学历高的确定体检对象;如遇学历又相同的,加面试一场。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工作由区人事局负责组织。
(二)考核。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区人事局和用人单位负责。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及放弃聘用资格所空缺的职位,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三)聘用。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拟受聘人员应在区人事局发出商调函(调档函)之日起两个月内持相关手续到区人事局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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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厦门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