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学院2011年第三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2)
2011-11-08 08:31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http://xiamen.huatu.com/ 作者:厦门华图 来源:三名人事局(四)面试内容:
1、专业教师。
(1)个人基本素质考核(语言表达、专业理论功底等能力考核):随机抽取2道必答题,应聘人员需在10分钟内口头形式回答完成,占面试总分数的20%。
(2)学术水平与特长:应聘者提供的有效证明(已发表学术论文、获奖证书或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为依据,占面试总分数的10%。
(3)试讲:以本专业相关课程为内容的1课时(章节)教案(可备多媒体课件)进行试讲,时间为15分钟为宜,占面试总分数的70%(艺术类的占30%,加考核专业技能)。
(4)专业技能考核(艺术类):按相关专业技能,命题现场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背景、专业技能水平等能力(具体考核内容和准备事项以各专业面试的具体通知为准),占面试总分数的40%。
2、行政管理人员
(1)个人基本素质考核(语言表达、专业理论功底等能力考核):随机抽取2道必答题,应聘人员需在10分钟内口头形式回答完成,占面试总分数的70%。
(2)笔试/特长(写作水平):根据相关材料进行写作,占面试总分数的30%。
(五)评分办法:
总分=个人基本素质考核分+学术水平与特长分+课堂试讲分+专业技能分(以各专业面试的具体通知为准)。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不按时参加体检或自愿放弃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七)考核
1.考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笔试、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并将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备案。考核采取查阅档案、谈话等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主要是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以及对应聘资格进行复审(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审为准)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不能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经人事处核准,可从招聘该岗位上线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特殊原因招聘单位不要求递补的,应提出符合有关规定的理由并报人事主管部门同意。
(八)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将在市公务员局网络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九)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均合格,且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由人事处汇总上报校党委研究同意后,确定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等证件进入考场。
2、应聘人员在面试结束后,请返校或返家等候聘用通知。
3、被我校聘用后,面试往返的住宿,交通费(机票除外)按学校出差有关规定给予报销。
4、如需住宿,可前往:①南方大酒店(三明学院三元校区门口);②京东商务宾馆(三明学院校大门对面)。
5、学校地址及乘车路线:
三明市三元区荆东路25号。
从火车站、长途汽车西站、城门长途汽车站可乘11路、7路公交车到三明学院站下车;从长途汽车东站(三明汽车东站)可乘1路、2路、51路和52路公交车到城关车站,转乘11路、7路公交车到三明学院站下车。
五、其它未尽事宜请咨询0598-8397457,联系人:刘老师。
附:三明学院2011年第三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明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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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厦门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