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福州福清市委组织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2011-10-20 09:28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http://xiamen.huatu.com/ 作者:厦门华图 来源:厦门华图【导读】2011福州福清市委组织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四、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
2、笔试试卷委托省市有关部门命题,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笔试范围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
3、笔试时间定于2011年 11月19日(星期六),早上9:00-11:00
4、笔试具体地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详细标明。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于2011年11月22日之后在福清市委组织部公告栏及福清党建网上公布。
(二)面试
根据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的3倍,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也可进行面试。若参加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时,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录取。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等材料。缺少上述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者,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拟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不符合的,在报考该岗位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拟面试名单、正式面试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将在福清市委组织部公告栏及福清党建网公布。面试前一周公布正式面试名单。在此期间考生请密切关注福清党建网,并确保手机畅通方便联系。
(三)确定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50%+面试成绩*50%。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核需核对报考者个人人事档案,考生应注意配合及时调取个人档案。
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选从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市委组织部根据每个职位具体缺位情况和镇(街)实际工作需要,提供相应数量的具体岗位供考生选择,考生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择岗。拟聘用人选在福清市委组织部公告栏及相关网站进行聘用前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就业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时间从试用期算起),不合格的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