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三明大田县人事局秋季县属事业单位考试聘用工作人员(2)
2011-10-10 09:54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http://xiamen.huatu.com/ 作者:厦门华图 来源:厦门华图(三)面试:按照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考生由于各种原因在面试前放弃参加面试,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经县人事局批准,在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供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身份证等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到场者视为自动弃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进行乙肝项目检测),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
(五)考核、协审:体检合格者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考核,并由县纪委、检察院、计生局、综治办等部门进行协审。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的,在进入该职位面试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以及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选连同考试成绩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拟聘人选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事局办理合同登记,确定人事关系。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不少于5年。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的学历及相关证书必须在报名前(2011年10月14日前)取得。
2.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3.应聘人员应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通过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或在考核中欺骗组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个别职位经公开报名后达不到1:3的,需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报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开考。
5.如果个别职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招聘。
6.考生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按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相加计算。对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按明人〔2006〕257号文规定加分;对志愿者服务西部和我省欠发达地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由福建省青年志愿者服务指导中心出具证明),按有关规定加分;对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加分。若出现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同一职位有2名及以上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列,若笔试、面试都相同,报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面试成绩高低排列。
五、组织领导
1.切实加强领导。为切实做好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余育好(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事局局长)
副组长:蔡建峰(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叶增稳(县委编办主任)
涂锦发(县纪委执法监察室主任)
章宗炼(县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室副主任)
陈玉珍(县人事局副局长)
成 员:林建明(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郭秀完(县政府办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