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指南(2)
2011-08-13 10:06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http://xiamen.huatu.com/ 作者:厦门华图 来源:厦门华图4 、南平市市内院校待就业毕业生出省、区就业
( 1 )申报材料:①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②报到证原件、复印件;③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原件、复印件;④外省(市、区)相应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接收意见原件、复印件。
( 2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理。
5 、调整就业
A .由企事业单位调整到市级和中央、省在延机关(含参公单位)就业
( 1 )申报材料:①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②报到证原件、复印件;③《录用通知书》原件、复印件;④《调整就业申请书》原件;⑤原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意见或用人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意见。
( 2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理。
B .就业登记 1 年内毕业生在南平市属事业单位之间调整就业
( 1 )申报材料:①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②报到证原件、复印件;③《调整就业申请书》原件;④南平市公务员局“关于招聘为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原件、复印件。
( 2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生源正确的,即时办理;本科以下学历毕业生, 5 个工作日内办结。
C .就业登记 1 年内毕业生由企业调整到南平市市属事业单位就业
( 1 )申报材料:①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②报到证原件、复印件;③《调整就业申请书》原件;④南平市公务员局“关于招聘为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原件、复印件;⑤原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意见或用人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意见。
( 2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生源正确的,即时办理;本科以下学历和补充生源的, 3 个工作日内办结。
D .在南平市市属企业(含非公企业、派遣公司)之间调整就业
( 1 )申报材料:①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②报到证原件、复印件;③《调整就业申请书》原件;④毕业生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原件、复印件;(毕业生如果到派遣公司就业还应提供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派遣协议原件、派遣公司与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 2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即时办理 , 其中到派遣公司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中专学历毕业生, 3 个工作日内办结。
E .省、市内院校省、市外生源毕业生跨省、市调整就业
( 1 )申报材料:①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②报到证原件、复印件;③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外省(市、区)相应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接收意见原件、复印件;④学校就业工作部门意见。
( 2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理。
(三)报到证遗失补发
1 、申报材料:①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②学校出具的证明(已就业的须附用人单位意见);③个人申请补发报告;④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声明(见报 3 个工作日后受理);⑤市、县(市、区)公务员 ( 人事 ) 局(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意见;⑥档案保管机构出具的就业状况证明。
2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毕业 3 年内的,即时办理;超过 3 年的,经生源审核、查阅档案确认无误后, 3 个工作日后办结。
(四)其他
1 、 2000 年以前(含 2000 年)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或换发报到证
( 1 )申报材料:①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②《待就业证明》或《就业通知书》原件;③个人申请报告;④设区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意见(注明就业、落户、档案状况)。
( 2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经生源审核后, 3 个工作日内办结。
2 、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领取《报到证》
( 1 )范围及对象:适用范围为我省境内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对象为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含电大普通班、成人院校普通专科班)或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的具有学籍的,并于 2006 年 6 月 30 日以后,在毕业前或毕业后三年内取得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科学历文凭(含第二学历)的毕业生。
( 2 )在毕业离校时需申领报到证的申报材料:应填写《福建省在籍自学考试学历毕业生申领就业报到证申请书》,由毕业学校统一到省公务员局中心办理报到证签发手续。
( 3 )在毕业后需申领报到证的申报材料:
①《福建省在籍自学考试学历毕业生申领就业报到证申请书》原件;
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或《福建省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④《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福建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
( 4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的, 3 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承办机构、咨询和监督电话
(一)承办机构:南平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市公务员局流动调配科)
(二)各县(市、区)人事局参照实行
地址:南平市八一路 439 号市政府大楼 12 层
(三)咨询电话: 0599-8831137
(四)监督电话: 0599-883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