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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2福建秋季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微型小企业的发展出路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是由中国首席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的。2011年11月,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在未来3年免征小型微型企业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

 小型企业的划分标准

在工业领域,职工人数在2000人以下,或销售额在3亿元以下,或资产在4亿元以下的企业都划为中小企业。 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的划分标准,要求中型企业必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300人以上,销售额在3000万元以上,资产总额在4000万元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在零售行业,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是职工人数500人以下,或销售额在1.5亿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的职工人数在100人及以上,销售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其余的是小型企业。

在批发业,划分标准是人数在200人以下,或销售额在3亿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的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上,销售额在3000万元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住宿和餐饮业中的中小企业是,职工人数在800人以下或者销售额1.5亿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的职工人数在400人以上,销售额在3000万元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根据2011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四部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微型企业为:

工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

建筑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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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厦门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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