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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2年晋江市公开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为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通告

2、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对报名人员进行排名,并在晋江人事网(www.jjrs.com.cn)公示7天。

若同一岗位有2名及以上报名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其名次按专升本考试总分排列;若专升本考试总分又相同,其名次按C科目成绩排列;若C科目成绩也相同,则按B科目成绩排列。

3、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组织报名人员按照排名选择招聘单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核与确定人选

1、体检。组织已选择招聘单位的报名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报名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缺席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在该岗位报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须在体检结果公布后7天内,将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综治证明和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送达市卫生局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考核。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等方面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在该岗位报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3、确定人选。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

拟聘人员报经市委编办、市公务员局核准后,由市卫生局组织镇卫生院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一式四份,省卫生厅、市卫生局、招聘卫生院、拟聘人员各持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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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厦门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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