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沙县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方案
2012-03-27 15:17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http://xiamen.huatu.com/ 作者:厦门华图 来源:厦门华图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2年我县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原则
㈠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㈢坚持学历与能力并重、注重能力水平的原则;
㈣坚持考试考核、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报考基本条件
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㈡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㈢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㈣报考人员专业必须符合用人学校的专业需求;
㈤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三、招聘名额、对象及条件
㈠招聘名额:计划招聘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39名,具体岗位信息见附件。
㈡对象及条件:
1.应是2010年以来尚未就业的三明籍应往届本、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毕业生。
2.应聘高中、初中岗位的英语、化学、生物、体育专业及城区初中所需的音乐专业(舞蹈方向)的毕业生,必须具有全日制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对应,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3.应聘小学岗位的英语、体育专业的毕业生,必须具有全日制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对应,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4.应聘初中、小学岗位的音乐、美术专业的毕业生,必须具有全日制师范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对应,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5.应聘幼儿园岗位的毕业生,必须具有全日制师范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教师资格(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2〕5号文“对暂不具备幼儿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允许先参加幼儿教师公开招聘,正式聘用后经培训合格,按有关规定认定相应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