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的公告
2012-03-24 11:48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http://xiamen.huatu.com/ 作者:厦门华图 来源:厦门华图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行为道德。
3、身体健康。
4、2010—2011届毕业生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2012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和相应专业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可以报考。
5、符合招聘岗位专业和学历要求。
6、年龄在18到30 周岁之间(截止报名日)。
7、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2年3月25日前取得。
8、户籍截止时间2012年3月20日前,不包括入学时迁入高校的户籍。
二、招考中小学文化课教师
(一)招考学科及人数
1、中学(含中职学校)教师(不参加全省统一笔试)。
合计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地理 | 体育 |
信息 技术 |
音乐 | 心理学 |
通用 技术 |
18 | 2 | 3 | 2 | 1 | 1 | 3 | 1 | 2 | 2 | 1 |
2、小学教师(参加全省统一笔试)。
合计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体育 | 音乐 | 美术 |
信息 技术 |
特教 | 心健 | 科学 |
品德与 生活 (社会) |
285 | 115 | 100 | 25 | 10 | 10 | 10 | 5 | 3 | 3 | 2 | 2 |
(二)报考范围和对象
1、中学教师(含中职学校)招聘范围和对象:
(1)2010—2012届硕士及以上学历的福州地区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生源、福清籍(福清户口)普通全日制研究生(本科学历须为普通全日制师范类,本科、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一致);
(2)2010—2012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大、华东师大、东北师大、华中师大、西南大学、陕西师大共六所,不含分校或办学点)普通全日制师范福州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地区生源、福清籍(福清户口)的本科毕业生。
2、小学教师招聘范围和对象:
(1)2010—2012届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福清生源或福清籍(含福清户口)毕业生(大专须为师范类);
(2)2012届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福州地区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生源毕业生(大专须为师范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