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明溪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2012-03-23 16:30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http://xiamen.huatu.com/ 作者:厦门华图 来源:厦门华图【导读】明溪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闽教人[2012]5号《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及明溪县人事局明人[2012]34号《关于核准2012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精神,2012年我县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4名。现根据实际,特制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初中教师2人:其中:美术教育专业教师1人、体育教育专业教师1人。
职业中学教师1人:其中:音乐教育(舞蹈)专业教师1人。
小学教师2人:其中:英语教育专业教师1人、美术教育专业教师1人。
幼儿园教师19人:其中:计算机教育专业教师1人,学前教育教师18人。
二、招聘对象
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三、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者必须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1、初中、职业中学教师岗位应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岗位教师资格。
2、小学教师岗位应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岗位教师资格。
3、幼儿园教师岗位应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或热爱幼教事业、素质优良的非学前教育专业的师范类或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幼儿园计算机教育专业教师应具备幼儿园计算机教育教师资格),年龄1985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