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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南平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指南

南平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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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教学〔 1997 〕 6 号);

(三)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10 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政〔 2010 〕 12 号);

(四)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09 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政〔 2009 〕 3 号);

(五)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 2002 〕 79 号);

(六)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四部门关于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粮迁移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闽政办〔 1999 〕 74 号);

(七)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人事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户口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公综〔 2007 〕 563 号);

(八)福建省人事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发〔 2006 〕 111 号);

(九)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印发 < 关于开展人才派遣服务的

实施办法 > 的通知》 ( 闽人发 [2005]138 号 );

(十)福建省人事厅、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粮食局《关于非师范类普通大中专毕业生使用就业报到证户粮迁移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发〔 2001 〕 41 号);

(十一)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接收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发〔 1997 〕 150 号)。

(十二)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人事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南政办〔 2002 〕 76 号);

(十三)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09 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南政综〔 2009 〕 51 号)。

(十四)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10 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南政综〔 2010 〕 115 号)。

二、办理指南

(一)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签发)

1 、集中派遣

( 1 )办理程序: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按照全省毕业生就业登记工作要求,依托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完成毕业生就业登记和就业方案报送工作。学校按照就业派遣工作时间安排,持《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到南平市公务员局流动调配科统一办理报到证签发手续。

( 2 )办理时限:工作人员审核就业方案后按照就业派遣工作时间安排办结。

2 、延迟毕业派遣

A 、已就业毕业生

( 1 )申报材料:①《就业协议书》或《公务员录用通知书》或南平市公务员局“关于招聘为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原件、复印件;②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③学校就业工作部门意见。

( 2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理。

B 、未就业毕业生

( 1 )申报材料:①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②学校就业工作部门意见。

( 2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理。

(二)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报到证核签)

1 、南平市属和中央、省在延机关(含参公单位)就业

( 1 )申报材料:①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②报到证原件、复印件;③《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原件、复印件;④无生源的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公章招生花名册复印件。

( 2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生源数据正确的,即时办结;补充生源的毕业生 2 个工作日内办结。

2 、南平市属和中央、省在延事业单位就业

A .博士、硕士学历毕业研究生

( 1 )申报材料:①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②报到证原件、复印件;③《就业协议书》原件、复印件,或南平市公务员局“关于招聘为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原件、复印件;

( 2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结。

B .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

( 1 )申报材料:①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②报到证原件、复印件;③南平市公务员局“关于招聘为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知”原件、复印件;④无生源的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招生花名册复印件。

( 2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且生源数据正确的,即时办理;中专学历和补充生源的, 2 个工作日内办结。

3 、企业就业

A .南平市属和中央、省在延企业就业

( 1 )申报材料:①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②报到证原件、复印件;③《就业协议书》原件、复印件;④无生源的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招生花名册复印件。

( 2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专科及以上学历且生源数据正确的,即时办结;中专学历和补充生源的, 2 个工作日内办结。

B .非公企业就业(人事关系委托南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

( 1 )申报材料:①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②报到证原件、复印件;③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及人事代理机构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原件、复印件;④无生源的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招生花名册复印件;⑤用人单位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人事代理机构提供);⑥用人单位与人事代理机构签订的人事代理协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人事代理机构提供)。

( 2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专科及以上学历且生源数据正确的,即时办结;中专学历和补充生源的, 2 个工作日内办结。

C .派遣公司就业(人事关系委托南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

( 1 )申报材料:①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②报到证原件、复印件;③毕业生与派遣公司及人事代理机构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原件;④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派遣协议原件、复印件;⑤派遣公司与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 2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专科及以上学历且生源数据正确的,即时办结;中专学历和补充生源的, 2 个工作日内办结。

D .省外院校非南平籍毕业生到企业就业

( 1 )申报材料:根据就业企业性质(央属、省属、非公、派遣),参照省内院校毕业生提交申报材料。

( 2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的, 3 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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