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卫生局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通告
2011-08-11 17:20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http://xiamen.huatu.com/ 作者:厦门华图 来源:福建人事考试网根据2011年8月9日闽侯县委常委会议及《福州市卫生局、福州市公务员局关于开展2011年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工作的通知》(榕卫人〔2011〕74号)精神,2011年闽侯县继续开展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招聘对象
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的临床医学(含中西医结合)专业的应往届本科学历高校毕业生4名,2007届及以后毕业的专科学历并取得本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录取通知书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10名。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序号 |
用人单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 |
1 |
上街中心卫生院 |
2 |
临床医学 |
本科 |
2 |
白沙中心卫生院 |
1 |
临床医学 |
专科 |
3 |
南通镇卫生院 |
2 |
临床医学 |
专科 |
4 |
荆溪镇卫生院 |
2 |
临床医学 |
本科、专科各1 |
5 |
甘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 |
临床医学或中西医结合 |
本科 |
6 |
鸿尾乡卫生院 |
2 |
临床医学 |
专科 |
7 |
竹岐乡卫生院 |
1 |
临床医学 |
专科 |
8 |
大湖卫生院 |
1 |
临床医学 |
专科 |
9 |
洋里乡卫生院 |
1 |
临床医学 |
专科 |
10 |
廷坪乡卫生院 |
1 |
临床医学 |
专科 |
四、招聘程序
1.公布招聘信息
本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以下网站公布:
福州市人才网、福州卫生信息网、闽侯县政府网。
2.组织报名
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应在2011年8月22日--8月26日期间到指定地点报名,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一份,往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它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符合招聘条件且参加我省教育厅统一组织"专升本"入学考试并被录取的专科毕业生应在2011年8月26日前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专升本"录取通知书以及其他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直接向闽侯县卫生局提出申请。
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地点:闽侯县卫生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1-22066639
3.资格审查
闽侯县卫生局、闽侯县人事局对报名者进行登记、汇总、审查,提出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通知具体考核时间、地点。
4.招聘方式
根据闽卫科教〔2009〕18号文件精神,直接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的1:1比例确定录用人选,并根据分数从高到低和个人意愿选择单位。考生放弃录用资格的,该职位根据分数从高到低和个人意愿顺序递补。
①面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②面试、考核由闽侯县人事局和闽侯县卫生局共同组织落实。面试试题委托福建省考试中心负责,面试内容为公共题。
③请闽侯县监察局全程监督招聘工作,保证公平、公正、公开
5.聘用规定
拟聘人选报经闽侯县委研究批准后,由闽侯县卫生局组织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待培训合格后,予以入编。有关培训、聘用规定按照闽卫科教〔2009〕18号、闽卫人函〔2010〕595号文件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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