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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闽教人[2010]141号、闽教人[2011]13号、泉教人[2011]5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机关补充工勤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泉人综[2007]74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11年惠安县部分学校将通过考试考核公开招聘一批新任教师。现将有关招考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职位及人数

  1、小学教师10名;

  2、幼儿园教师25名;

  3、初中教师4名;

  4、高中教师8名;

  5、职业学校专业教师23名。

  以上合计招聘70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人数、条件详见《惠安县2011年招聘新任教师职位情况表》。

  二、招聘范围

  初中和职校专业课教师岗位面向福建省生源或具备福建省户籍的招聘,高中教师岗位面向全国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面向惠安生源或具备惠安户籍的招聘(不含台商投资区,下同),其中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岗位允许在岗的惠安教师进修学校中师班毕业的代课教师参加招聘考试。

  三、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反计生、综治等规定。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且除职业中等学校的专业教师外,必须是师范类毕业生。①应聘幼儿教师岗位的,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如中专学历属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毕业的,应再取得相应幼儿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②应聘初中和高中教师岗位的,应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高中教师岗位面向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的毕业生招聘;③应聘职校专业教师岗位的,应取得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

  4、具备相应学科教师资格(幼儿园岗位的应具备幼儿教师资格;小学语文、数学学科的应具备小学教师资格,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应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初中学科应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高中学科应具备高中教师资格;应聘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的,教师资格可暂不要求,如录用的应在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将予以解聘)。

  5、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身体条件要求。

  另外,在岗的惠安教师进修学校中师班毕业的代课教师参加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岗位的招聘考试条件为: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小学教师资格,身体健康,无违反计生、综治等规定。

  四、考试办法

  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成绩采用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省公务员局 省委编办关于2011年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1]13号)精神,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试和评卷,面试由我县组织实施。先进行笔试,再根据笔试成绩,按报同一职位依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考生在面试前两天下午5点前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在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采取说课形式(具体事项另行通知)。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机关补充工勤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泉人综[2007]74号)精神。

  新任幼儿教师和职校专业教师的笔试借用全省“教育综合知识”科目试卷进行考试,参加全省统一的网络报名,并将该成绩作为唯一的笔试成绩。

  五、聘用办法

  应聘者根据招聘条件只能填报本县1个职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笔试加上说课的总分),在同一职位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初选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省定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由考试综合成绩高分者优先自选确定聘用单位(最后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分者优先确定聘用单位)。如体检不合格或岗位志愿填报人数不足,则从服从调剂、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中调剂。调剂按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和职校五类学校分别进行调剂,调剂在同一职位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不愿服从调剂者,视为自行放弃。

  六、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教师招聘的报名时间为2011年4月 10日至4月 20日,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即直接通过福建自考网(http://www.fjzk.com.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并自行打印准考证。幼儿园教师和职校专业教师(属于委托考试)的应聘者应选择委托考试模块进行注册、登陆、报名,所有步骤流程与新任中小学教师招考模块相同,但只能报考委托类招考计划。

  应聘者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如因应聘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后果。

  另外,为明确相关报考职位,对应聘初中生物、高中生物、音乐学(钢琴方向)和音乐学(舞蹈方向)这四个职位的报名者,还应同时填报《惠安县2011年招聘新任教师考试报名登记表》,并于4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送交惠安县教育局人事股(402室),逾期未交的,如出现问题由个人自负。

  2、资格审查:

  在网上报名期间(正常上班时间),县招聘新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依照招聘条件和要求,及时通过网络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咨询电话:0595-87387040。

  应聘者须对本人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面试前,县招聘新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面试入闱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面试入闱人选应于面试前7天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暂未发放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校提供证明)、就业推荐表、毕业生报到证原件及其他相关证件,逾期未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3、应聘者具备要求的户籍,其迁入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31日。

  4、应聘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

  5、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我县“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以及省外上述项目的,按照上级和惠委办[2007]38号等文件精神给予享受加分政策。加分办法为:其享受的加分直接计入笔试卷面成绩。符合上述加分政策的毕业生,必须于笔试前提供有效证书、证明。

  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说课、体检、考核合格,择优确定拟聘对象后,在惠安教育信息网(www.huianedu.gov.cn)、惠安人事人才网(www.harc.gov.cn)及政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并报县委、县政府审批后,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七、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以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为准,说课时间、地点由县教育局另行通知。

  八、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2011年惠安县教育系统招聘新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正副组长,成员由县教育局、县人事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主要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招考日常工作。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九、其他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有关文件要求,国家任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被录取后,按常规办理就业手续,并一律实行聘用制,签订见习期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时,应提供个人档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就业报到证及县级计生、综治证明(以上证书、证明提供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31日,逾期未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首聘一年,每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者可继续办理续聘,新聘人员应在应聘单位服务满五年,方能申请调动或竞聘县城学校教师。同时,实行人事代理,档案关系由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代理,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等。其中,在岗的中师班代课教师参加招聘考试,如聘用的,按全民合同制工人(以工代教)办理手续。

  本公告由县招聘新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 2011年惠安县招聘新任教师职位情况表⑴⑵;
    2、《惠安县2011年招聘新任教师考试报名登记表》。 

 

                                                               2011年惠安县教育系统招聘新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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