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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省公务员局(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1〕13号)、省自考办《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闽教考务〔2011〕3号)和《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闽教考务〔201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师队伍结构和学科缺额的实际,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县2011年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的方案通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名额

  1、高中教师7名(其中:地理1名、生物2名、历史2名、物理1名、化学1名)。

  2、初中教师9名(其中:地理5名、生物1名、体育1名、音乐1名、美术1名)。

  3、小学教师40名(其中: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9名、音乐6名、美术5名、体育5名、信息技术5名、科学3名、小学特殊教育1名、小学心理健康教育2名)。

  二、招聘条件

  1、高中教师:

  本县籍2008年及以来全日制院校相应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初中教师:

  本县籍2008年以来全日制院校相应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小学教师:

  本县籍2008年及以来全日制院校相应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其中:物理、化学、生物专业可报考小学科学教师。

  以上招聘对象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同时还应已取得或确定面试资格前能取得相应种类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三、报名时间、地点、程序和应提交的材料

  1、报名时间:

  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4月10日0:00-4月20日24:00。

  入围面试人员资格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资格确认地点:

  长汀县教育局人事股,地址:汀州镇兆征路19号,电话:0597-6808382)。

  3、报名程序:

  ⑴、今年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统一笔试实行网上报名,应聘者登录省自考网(www.fjzk.com.cn)进行报名及网上缴费。经县教育局网上初审通过后即可参加省统一考试。

  中小学新任教师应聘者可以根据本人需要同时最多在3个用人单位报考[最多可报3个县(市、区)]同一专业类别的岗位,但必须确定在其中某一个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考试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所报考且符合招聘要求的用人单位之间通用。

  应聘者应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因应聘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后果。

  ⑵、面试资格确认时应提交的材料(所提供材料复印件均为A4纸):

  应聘者应提交报到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户口簿、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网上自行打印的报名表、准考证和成绩表;2张1寸彩色白底近照。证件材料不全的,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

  受过刑事处罚及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考试方式与内容: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自考办统一组织,应聘者均应参加省统一笔试;面试由县教育局组织,面试由说课和技能测试组成,其中报考初中和小学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专业的面试对象需参加技能测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卷面总分100分;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教材教法(包含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等,卷面总分100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60%。

  福建省统一笔试的“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是每位应聘者必考科目;“专业知识”共有28个专业类别(见附件一序号2-29),由应聘者根据招聘的相应学科,在省公布的28个专业类别范围内,选择其中的一个专业类别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于5月30日前由省自考办通过福建省自考网(www.fjzk.com.cn)向应聘者公布。

  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有关费用按省有关文件执行。

  2、面试内容:

  (1)高中:2010-2011学年相应学科高一内容。

  (2)初中:2010-2011学年相应学科八年级内容。

  (3)小学:2010-2011学年相应学科五年级内容。

  面试成绩的构成:面试成绩总分100分,无需进行技能测试的说课成绩为面试总成绩;需进行技能测试的面试总成绩由专业学科说课成绩的60%与技能测试成绩的40%组成。

  五、考试时间与地点

  1、中小学新任教师全省统一笔试时间:2011年5月14日,上午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下午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

  2、笔试地点: 省、市自考办另行通知。

  3、面试时间拟安排在7月上、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对象的确定:

  按省统一考试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入围面试的人选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另行通知)到县教育局人事股复核并确认面试资格,同时提交规定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证件材料不齐全的,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逾期未前来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空额在教育局人事股接受面试人选资格确认的时间截止后(最后一天下午6点),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在该天晚上9点前确定递补的面试人选,并立即通知递补对象。以后发生弃权面试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参加笔试的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体检由县教育局牵头组织和实施,县委编办、人事局、财政局共同参与,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

  七、照顾对象:

  其中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和通过自主双向选择已落实就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无需参加全省统一考试。未落实就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报名参加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支援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可加5分。

  八、聘用办法和聘用人员的安排

  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计得出聘用成绩,按招聘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初选对象。县教育局组织入围人员体检后,根据择优聘用的原则,将体检合格、报到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毕业生档案材料齐全的对象聘用为公办教师,与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县设定的学校学科岗位数内,依据聘用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任教学校,聘用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的高低确定选择顺序。签订聘用合同后发生的弃权聘用的名额不再递补。

  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安排在城区中学任教;已落实就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按签订的就业协议安排任教学校;特殊教育专业的毕业生安排在特殊教育学校任教;高中教师安排在农村完中任教;初中教师安排在农村初中学校任教;小学教师安排在农村乡镇小学任教。

  九、应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应聘者应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保持畅通并开通短信功能,部分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无法联系所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3、有关面试、体检、聘用等有关公示和通知将在县政府大门口的政务公开栏、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和长汀教育网( www.ctedu.net)公告,

  附件: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类别.doc

                                         长汀县委编办         长汀县人事局

                                         长汀县财政局         长汀县教育局

                                                       二O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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