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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及时补充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1]13号)、《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闽教考务[2011]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11年我市公开招聘教师102名,现将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2011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须转正定级后方可报考。

  2、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具体详见《福鼎市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学岗位人员计划表》(附件1)所列招考岗位的资格条件。

  二、教师招聘的笔试报名和要求

  “教师招聘”工作统一通过福建自考网报名。网络报名办法一是登陆网上报名指定网站(网址:www.fjzk.com.cn)点击“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平台”图标进入网上招聘平台;二是在线报名,指应聘考生在网上报名期间,按照网页提示和要求,通过网上报名信息系统,准确输入个人报考信息、选择报考岗位、选择参加考生地点(笔试)等一系列网上操作。职业类教师、幼儿教师招考属于委托考试,有关报名及考试事项见《关于在教师招考中委托考试安排的说明》(附件2)。

  网络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1年4月10日0:00~4月20日24:00。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因应聘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后果。在网上报名期间(正常上班时间)教育局有专人负责应聘者政策咨询(人事股电话:0593-7820061)并及时通过网络进行应聘者资格初审。

  “教师招聘”笔试报名费80元。

  三、“教师招聘”的笔试安排

  考试地点:全省共设9个考区。由设区市自考办负责安排设区市政府所在地具备组织考试相关条件的学校作为考试点。

  2011年“教师招聘”笔试定于5月14日全省统一举行,上午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该科目是每位应聘者必考科目;下午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共设28个专业类别,由应聘者根据本人所报考岗位选择其中的一个专业类别参加考试,详见《2011年教师招聘专业及课程代码表》(附件3)。

  四、“教师招聘”的其他工作要求

  1、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应聘者可以根据本人需要最多填报三个岗位(即3个县市)同一专业类别的岗位,但只能确定应聘单位所在地中的一个考试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所应聘单位间通用。

  3、本次“教师招聘”考试实行全省集中计算机随机编排考场。

  4、本次“教师招聘”考试实行计算机网络评卷。

  5、“教师招聘”的笔试成绩计算:

  《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40%;

  《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60%。

  6、“教师招聘”的笔试成绩于5月30日前通过福建自考网(www.fjzk.com.cn)向应聘者本人公布并通知相关市、县(区)教育局。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福鼎市教育局、福鼎市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选;具体名单将在福鼎教育网上(http://www.fdjyw .com/)公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如果个别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聘用计划数、没有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

  以说课、问题答辩或专业实践技能测试为主要形式。

  说课课题的范围为我市中小学现行使用的教科书。说课课题由评委组按不同学科拟定,45分钟现场撰写说课稿后,进行时间不超过10分钟的说课。说课后,必须对评委组根据说课情况、涉及位的知识、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能力而提出的问题进行当场回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若迟到15分钟视作放弃竞聘的权利。

  面试评委临时组成,考前随机抽签上岗,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并在上岗前进行培训。

  六、体检、考核和聘用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其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工作由福鼎市教育局、福鼎市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公示一周后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1、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须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对紧缺、急需专业公开报名后仍达不到1:3比例的,需经同级人事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2、考生总成绩的计算: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计(职业类教师、幼儿教师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只计算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

  3、对应考者进行体检和考核时,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在进入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与办法》的项目和标准执行。

  5、整个招考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附件:

 

1、福鼎市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学岗位人员计划表(一)(二)(三)鼎教综2011年9号文附件一.xls

 

2、关于在教师招考中委托考试安排的说明附件二:关于在教师招考中委托考试安排的说明.doc

 

3、2011年教师招聘专业及课程代码表附件三:2011教师招考专业及课程代码表.xls

 

 

 

 

 

   福鼎市教育局           福鼎市人事局

 

二0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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