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专、特教学校教师方案
2011-04-06 11:07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http://xiamen.huatu.com/ 作者:厦门华图 来源:未知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1〕13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我县教育系统2011年采用公开考试的方法,择优招聘中小学、职业学校、特教学校教师87 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霞浦一中高中教师5名 数学1名,政治1名,生物1名,地理1名,美术1名。 (二)职业中专3名 电子类1名,机械类1名,市场营销 1名。 (三)农村小学 77 名 1、小学教师50名(省市核增指标) 语文6名,数学6名,英语8名,信息技术4名,体育6名,音乐6名,美术6名,心理辅导3名,科学(或综合实践)5名。 2、霞浦县中(幼)函代课教师 27 名,其中84年前中函代课教师18 名,84年后中函代课教师 6名,幼函代课教师 3名。 (四)特殊教育学校2名 特教学校聋部初中美术教师1名,特教学校小学音乐教师1名。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依法取得教师资格(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必须取得《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必须持所在院校的就业推荐书)。 (三)年龄在 35周岁以下(中函代课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霞浦一中高中教师岗位应具备相应学科教师资格且专业对口的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第一学历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五)职业中专学校岗位 1、报考数控实训操作指导岗位的,应为具有全日制高等院校机械类专业(具体专业要求是数控技术、数控加工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本科及以上的毕业生。 2、报考电子电工操作实训指导岗位的,应为具有全日制高等院校电子类专业(具体专业要求是电气工程与自动化、电气自动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本科及以上的毕业生。 3、报考市场营销岗位的,应为具有全日制高等院校电子商务类专业(具体专业要求是电子商务、国际商务、电子商务及法律)本科及以上的毕业生。 (六)小学、幼教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往届大专及以上的毕业生或霞浦籍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并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对口的,文史类限报小学语文,理工类限报小学数学、科学(综合实践)岗位。 2、 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以报考小学相应学科岗位。 3、2004年12月前清理清退时在册的霞浦县中小学、幼儿园中(幼)师函授毕业代课教师,并依法取得教师资格,可报考小学相应学科岗位。 三、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2011年4月10日——4月20日(网络报名)。 (二)报名办法: 除中(幼)函代课教师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在教育局自考办)外,其他报考人员统一通过福建自考网报名(网址:www.fjzk.com.cn)。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应聘者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 (三)笔试考务费标准: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我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收费收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综[2010]23号)的规定标准执行。 咨询电话:0593-8899351,0593-8831636。 每个报考对象只能报一个学科岗位,所报考的学科要与所学专业一致(初等教育专业可按修业方向选报相关学科)。 四、现场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中(幼)函代课教师必须持代课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乡镇(街道)计生证明。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者要对所出具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应聘。 五、笔试时间、地点 (一)笔试时间:2011年5月14日 (二)笔试地点:宁德市(具体考场地点另通知) 六、考试内容及分数 所有报考对象必须参加省组织的统一笔试,上午考教育综合知识,下午考专业知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报考职业中专岗位的只参加教育综合知识考试。 七、面试办法 (一)笔试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的学科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并在面试前确定面试合格线。放弃面试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岗位在比例范围内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办法采取说课和回答专家提问的方式进行。届时由应聘对象抽取相应学科的课题(说课教材范围待定)撰写说课稿(时间60分钟),进行说课和回答专家提问(时间15分钟),面试成绩为100分(说课稿不计分)。 (二)入围面试人员在面试前必须提供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乡镇(街道)计生证明。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三)中函、幼函代课教师只参加笔试,不参加面试。 (四)中小学、特教岗位面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职业中专岗位的面试由职业中专自行组织面试,报考职业中专岗位的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 (五)面试时间待定。 (六)录用总分计分办法。录用总分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分满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计算保持两位小数。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岗位出现录用总分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笔试、面试成绩同时出现并列的,进行第二次面试,并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低排序。中(幼)函代课教师录用办法是按笔试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最后一个岗位出现分数并列,按代课证中认定的“最后一次代课时间”前后排序;若“最后一次代课时间”出现相同,按学历高低排序;若学历出现并列,按代课期间取得荣誉表彰级别高低排序(荣誉称号只限省、市、县先进(优秀)教师或教育工作者)。 八、考核聘用办法 (一)体检:按招聘的学科岗位数,以录用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其空缺的学科岗位,按应聘者录用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聘用:体检合格的拟聘对象,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安排任教学校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待遇: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国家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九、岗位调配原则 按同类人员考试成绩高低顺序自主择岗 十、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监督电话:0593-8831553,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霞浦县教育局 霞浦县人事局 二0一一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