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动公益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现就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 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全文
- 1.事业单位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积极探索事业单位改革,不断创新事业单位体制机制,稳步推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行业体制改革,积累了有益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推进改革奠定了基础。事业单位提供公益服务总量不断扩大,服务水平逐步提高,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 事业单位改革答记者问
- 新华社16日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引起社会广泛关注。17日,就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有关问题,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 改革不是简单地减人、减机构、甩包袱,更不是把事业单位搞小变弱
- 问:如何理解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重大意义?
- 答:事业单位广泛分布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与民生关系密切的领域,是政府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公益服务是民生的基本内容,公益事业发展滞后,必然会积累民生方面的矛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只有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促进公益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才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
- 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同时也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完善我国改革开放总体布局的必然要求,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
- 通过改革,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把政府不该管、管不好的微观事务交给事业单位,进一步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把更多的精力和资源投到公益事业发展上,加强对公益事业的政策引导、总体规划和有效监管,同时明确事业单位的功能定位,强化公益属性,更好地实现政府的公共服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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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解读
- 涉及包括离退休人员在内的4000万"事业人"的改革文件,2012年4月16日由新华社对社会正式公布,这意味我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在试点和探索整整20年后,正式开闸。意见明确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整体思路框架和改革的时间表,其中,5年内事业单位将剥离行政和生产经营的职能,而其公益服务职能将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