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判断重点知识总结:宪法内容重点预测篇(法律)(7)
2011-11-24 17:04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http://xiamen.huatu.com/ 作者:厦门华图 来源:厦门华图【导读】常识判断重点知识总结:宪法内容重点预测篇(法律)
五、中央军事委员会
全国武装力量的最高领导机关。
中央军委每届任期同全国人大每届任期相同,即为期5年,但没有届数限制。
中央军委主席对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
六、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的最高审判机关,统一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向全国人大及常委会负责并汇报工作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任期与全国人大的每届任期相同,即为5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法院的审判工作
七、最高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是行使国家最高检察权的机关。
检察院职权:立案侦查、批准逮捕、提起公诉、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期与全国人大的任期相同,每届5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对于副检察长、检察员没有特定要求。
下级人民检察院在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的同时,还要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这是一种双重领导体制。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为领导关系。
八、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社会组织。
它们与基层政权的关系是指导关系,在基层政权或其派出机构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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