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政法干警面试热点:“人肉搜索”(2)
2011-09-14 16:20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http://xiamen.huatu.com/ 作者:厦门华图 来源:华图教育
四、“独特的反腐功能” 【名师分析】 人肉搜索在公民中的兴起,主要原因除了政府信息不够公开、不够透明外,还与官员权力得不到制度化的有效约束,以及民主监督流于形式有关。 身正不怕影子斜,正直的官员是不用担心人肉搜索的。人肉搜索这一来自四面八方的监督,不仅监督官员执行公务时的行为,而且监督其私人生活中的行为,或者由监督其私人生活中的行为转而追究其公务行为,防不胜防。由于人肉搜索独特的反腐功能,一些自身有猫腻的地方官员对人肉搜索心怀恐惧,就会有‘置之死地而后快’的想法,但也不排除有些官员网络问政能力不强,无法适应网络监督,从而产生排斥心理。 五、人肉搜索不能一刀切 【名师分析】对人肉搜索不能以偏概全、因噎废食,更不能“一刀切”地禁止,但可以通过立法的形式,对人肉搜索行为设置一个合理的法定边界。 政府在信息公开方面还有很大的改善余地。如果公民的知情权能得到满足,如果对政府、官员的监督渠道畅通,那么人肉搜索这种监督形式,就会随之消失。 六、侵权责任法意在权利保护非反腐倡廉 【名师分析】要想更好地发挥互联网在反腐倡廉方面的作用,单靠侵权责任法是远远不够的。侵权责任法只不过是出于保护权利人的考虑,强化了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的责任。要想更好地运用人肉搜索等手段,营造贪官污吏人人喊打的局面,还必须进一步约束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的权利。换句话说,对于侵犯普通公民的信息,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加以删除或者屏蔽,但是,对于那些揭露犯罪的信息,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核实信息的义务,至少应当征得信息发布者同意。如果实施权钱交易,暗箱操作,删除或者屏蔽互联网用户提供的有关信息,那么,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侵权责任法不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不可能对互联网反腐倡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今后应该通过制定举报法、证人保护法,修改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明确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的义务,防止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滥用权利获得不法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