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考试选调公务员到中共安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的公告(2)
2012-04-28 08:57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http://xiamen.huatu.com/ 作者:厦门华图 来源:厦门华图【导读】关于公开考试选调公务员到中共安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的公告
(二)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①笔试内容为公文或写作、纪检监察基本理论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②笔试时间:2012年6月16日上午。
③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④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安溪县纪委、安溪县委组织部共同划定。
⑤开考条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选调职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方能开考;若达不到1:3比例的,由安溪县纪委和安溪县委组织部根据有关情况决定是否开考。
2、面试
①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与组织协调能力、应对复杂问题的应变能力和创新能力等。
②面试人选的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面试人选按选调职位计划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而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最终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进入面试的报考人数进行面试。
③选调职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例出现少于或等于1﹕1情况的,考生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80(含)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④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①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计,总分为100分。
②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名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和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三)体检
1、体检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选调职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标准执行。
3、体检缺席者或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
(四)考察
1、体检合格者均列入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2、考察工作由安溪县纪委、安溪县委组织部负责实施。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3、考察结果作为最后确定拟选调人选的重要依据。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以及考察情况,按1:1的比例提出拟调入人选,报县纪委常委会、县委组织部研究确定后,在所在单位和安溪县人才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调入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咨询监督
(一)政策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0595—23287188(安溪县纪委执法室),政策咨询电话服务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遴选工作结束,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督电话 :0595—23232424。监督电话服务时间与政策咨询电话服务时间相同。
五、其他事项
1、如遇人事调整或编制调整需补充人员的,可根据实际情况从本次公开考试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择优选调。
2、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安溪县纪委、安溪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安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安溪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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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厦门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