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尤溪“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工作的公告(2)
2012-04-26 12:02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http://xiamen.huatu.com/ 作者:厦门华图 来源:厦门华图(四)确定考核等次
1、服务单位在毕业生考核登记表中填写考核意见并提出考核等次初步建议,并将考核登记表(附毕业生个人总结)报县“三支一扶”办审核。
2、县“三支一扶”办根据被考核人德能勤绩廉表现、服务单位考核意见和考核等次初步意见,按照优秀等次比例,提出本地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等次意见,填写《福建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服务期满)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2)后和考核登记表一并报市“三支一扶”办。考核结果由县“三支一扶”办通知被考核者本人。
对年度考核或服务期满考核拟推荐为优秀等次的人选,要在服务所在地和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推荐为年度考核或服务期满考核优秀人员。
四、考核结果使用
考核材料存入“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档案。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县“三支一扶”办报市“三支一扶”办核准后,报省“三支一扶”办同意,可终止其“三支一扶”计划协议。终止协议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对服务期满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省“三支一扶”办将颁发《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依据。对服务期满考核优秀、工作实绩突出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省“三支一扶”办将予以表彰。对服务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不予发放《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证书》,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是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重要环节,各服务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和服务期考核工作,把考核工作作为促进我县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顺利实施的一项重要措施抓好落,研究制定好考核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提高考核工作质量。考核工作中如有具体问题,请与县“三支一扶”办联系。
联系人:林红
联系电话:0598-6323322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尤溪县公务员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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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厦门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