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国考:国家民委面试公告(4)
2012-01-30 18:44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http://xiamen.huatu.com/ 作者:厦门华图 来源:厦门华图【导读】国家民委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百分制)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面试前,如果因故参加面试考生的人数达不到公布的面试比例,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岗位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国家民委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黑山扈甲21号(百望山森林公园正门南侧50米,中央民族干部学院院内)。
乘车路线:特4、特6、运通112线、330、384、518、633、697、718、909、952、957快2路、968路公共汽车均可到达。
国家民委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5120信箱国家民委。邮编:100094。
联系人:刘维猛、罗冀克
联系电话:010-62863624
国家民委人事司
二○一二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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