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招考笔试加分对象范围及标准
2011-09-06 09:23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http://xiamen.huatu.com/ 作者:厦门华图 来源:厦门华图【导读】2011年招考笔试加分对象范围及标准
2011年荔城区机关事业招考笔试加分对象范围及标准
根据上级人事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服务国家西部计划、省市级“三支一扶”毕业生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和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参加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享有笔试成绩加分待遇,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1、参加服务国家西部计划、省市级“三支一扶”毕业生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加5分。
2、服役满13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转业、复员士官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复员士官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荣立二等功以上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长期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以及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退役后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5分。
以上各项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