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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关于2011年长汀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告

 

关于2011年长汀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告

 
  为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并报龙岩市人事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长汀县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人。各事业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2011年长汀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后)。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0年9月12日至1993年9月11日期间出生)。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在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已在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7、符合报考单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到长汀县人事局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9月12日-9月30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长汀县南寨梅林大道人才市场一楼。
  联系电话: 0597-6821704。
   (二)携带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毕业报到证(或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3、填写《长汀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在长汀人事人才网站(www.ctrc.gov.cn)“下载中心——表格下载”中下载,A4纸打印)
  (三)报考费用
  每人交考务费80元。
  (四)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由相关部门共同对报考人员材料进行审核,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发给《笔试准考证》参加统一的笔试考试。
  四、考试办法
  (一)考试形式
  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采取100分制。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
  (二)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笔试时间:2011年10月29日。
  3、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将在长汀人事人才网站(http:// www.ctrc.gov.cn)公布。
  5、笔试成绩合格线:60分。
  (三)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确定。在笔试成绩达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个别职位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合格线的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只有1名考生进入面试,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招聘。
  2、入围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的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3、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在长汀人事人才网站(http:// www.ctrc.gov.cn)公布。
 (四)同一职位的报考者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上述办法不能区分总成绩名次的,另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的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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