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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1年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从乡镇卫生院公开选聘卫生技术人员的实施方案

长汀县委编办
长汀县人事局   文件
长汀县卫生局
汀卫[2011]187号

2011年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从乡镇卫生院公开选聘卫生技术人员的实施方案

各乡镇卫生院:
  为加强我县卫生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解决部分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卫技人员紧缺问题,经研究,决定公开向乡镇卫生院公开择优选聘卫生技术人员10名充实到部分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考原则
  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采取公开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县直医疗单位计划公开选聘卫生技术人员10名,(具体单位、专业、学历和职位条件等详见招聘办法的第(二)条)。
  三、招聘办法
 (一)基本条件
  1、本县在编在岗人员,符合选聘岗位条件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资格条件和业务技能;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在乡镇卫生院工作且实际从事工作5年以上(2006年8月30日以前在卫生院工作),现仍在乡镇卫生院工作,从事所应聘专业岗位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者;
  4、身体健康,年龄35岁以下(1976年8月30日以后出生),能胜任所聘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招聘条件包括:学历、专业、职称等)
  1、护理岗位6名
  中专及以上学历,护士专业,执业护士及以上职称。
  2、助产士岗位2名
  中专及以上学历,护士(助产)专业,执业护士及以上职称。
  3、药剂岗位2名
  中专及以上学历,药学专业,药士及以上职称
  (三)招聘程序和内容
  1、招聘程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专业基础理论考试(笔试)、专业技术操作考核、体检、公示、正式调动等程序进行。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占50%,技能考核占50%。
  2、考试内容:专业基础知识(参照福建省医院管理协会2006年版的“三基”训练相关分册),按不同专业分别命题。
  (四)报名
  1、报名时间:另行公告
  2、报名地点:县卫生局人秘股(联系电话:6831670)。
  3、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工作及专业年限证明、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交报名费100元(用于试题命题、考卷评定、考务等费用)。
  4、每个考生只能报一个岗位。
  (五)资格审查
  由县公开选聘组组织有关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将通知本人并发给准考证。
  (六)笔试
  1、笔试内容:(试卷总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
  (1)公共基础科:大、中专毕业生不分专业一律考福建省医院管理协会出版的2006年版《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医师分册基础理论中的《人体解剖学》、《生理学》部分(其中:解剖学30分,生理学15分),以及相关卫生法律法规、政策(指定参考教材:卫生局统一编印的相关材料,5分),共50分。
  (2)专业科(50分)
  护理、助产专业:大、中专毕业生一律考《医学临床“三基”训练护理分册》
  △指定参考教材:福建省医院管理协会出版的2006年版《医学临床“三基”训练护理分册》中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部分。
  药学专业、福建省医院管理协会2006年(2006年10月)出版的《医学临床“基本训练”医技分册》药剂学部分。
  2、笔试时间:另行公告
  3、笔试地点:另行公告
  (七)技能考核
  按岗位拟聘人数1:2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技能考核人选,不足1:2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形不成竞争的岗位,笔试成绩达合格线为60分(笔试试卷总分为100分)以上者方可入围。已入围技能考核且第一学历是医学类本科的人选,可免技能考核,直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调入县直医疗单位。
  2、根据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由抽调县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组成的考核组对招聘人员进行专业技能考核。
  3、技能考核时间:另行公告
  地点:汀州医院
  (八)体检
  1、根据招聘专业、名额(剔除第一学历是医学类本科人选),分专业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名单。
  2、体检内容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3、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按其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4、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决定调动
  根据综合得分情况,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招聘的原则,由选聘组确定聘用人选(出现综合得分同分情况时,按笔试分高者优先聘用;笔试分也同分时,优先聘用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时间较长的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按汀州医院、妇幼保健院的需求进行人员分配,聘用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批,办理调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手续。
  四、其它事项
  (一)招考过程中,由县人事局、县编委办、县卫生局派员组成公开选聘组,考试及聘用工作在县监察局监督下实行全程公开,以保证选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肃纪律,对在这次选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经查实将给予党纪和政纪处分;对舞弊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本次考试成绩有效期一年。


  
    长汀县委编办   长汀县人事局    长汀县卫生局
                  
  二○一一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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