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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漳州市政府办公室、信访局、法制办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方案

漳州市政府办公室、信访局、法制办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市政府办文字科员3名,市信访局文字科员1名、市信访局网上信访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市政府法制办法制科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符合上级有关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科员:

1、需具备公务员身份。

2、第一学历需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有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26日以后出生)。计算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30日。

4、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5、报考文字科员岗位的,必须具备文字写作基础和公文写作经验;报考法制科员岗位的,限法律专业,还须通过全国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二)市信访局网上信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1、在编在职的本市党政群机关、财政核拨事业单位的干部,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8月26日以后出生);

2、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牢固,工作能力强。

  二、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者应在2011年8月26日至2011年9月5日登陆漳州市公选网(www.zzgbgk.com),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分辩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下载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2、市政府办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进入面试阶段时,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3、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者,请于2011年9月8日-9月10日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遴选人数应达到3:1才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或相应减少该职位拟遴选人数,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考。

三、考试

公开遴选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组织符合遴选条件人员在规定的地点、时限内完成文字写作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文字表达、公文处理等能力,笔试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拟遴选人数的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小组由7人组成,由面试考官对面试者答辩的综合表现进行评分。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对象与拟遴选人数比例为1:1时,70分以上为合格。

3、考试有关事项按照《福建省人事考试通用规范(试行)》执行。

4、考试时间、地点在准考证上面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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