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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进新课程改革,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1〕13号)文件精神,现就2011年我县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坚持学历与能力并重、注重能力水平的原则;

  4.坚持考试考核、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报考人员专业必须符合用人学校的专业需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三、招聘类别、名额及范围对象

  1.招聘类别: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2.招聘名额:计划招聘37名三明地区籍应往届本专科毕业生,具体职位见附件1。

  3.范围对象:

  ⑴应聘高中岗位:2007年以来尚未就业的应、往届全日制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对应,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⑵报考沙县一中、金沙中学的应聘毕业生应是:福建师范大学、厦门大学、漳州师院、集美大学、三明学院和“211”工程师范大学的毕业生。

  ⑶应聘初中岗位:2009年以来尚未就业的应、往届全日制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对应,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⑷应聘小学、幼儿园岗位:2009年以来尚未就业的应、往届全日制师范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对应,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㈠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1年4月10日0:00~4月20日24:00。

  2.报名方式:

  ⑴高中、初中、小学岗位:采用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的方式。

  ⑵幼儿园岗位: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教师资格证、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送沙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尚未领取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应届毕业生,可持就读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同时交近期一寸免冠相片2张,填写报名表一式一份,并按规定缴纳考试费80元。

  3.报名地点:

  ⑴高中、初中、小学: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网址:http://www.fjzk.com.cn)。

  ⑵幼儿园:沙县教育局人事股。

  4.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考生只能选择1个招聘单位、1个专业报考。

  ㈡高中、初中、小学岗位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⑴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笔试定于5月14日,上午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下午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

  ⑵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以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40%与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60%之和计算。

  ⑶5月30日前,省自考办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

  ⑷参加沙县新任教师招聘笔试的沙县籍考生笔试总成绩加2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必须在省自考办公布笔试成绩后,于2011年6月5日前向沙县教育局人事股出具有效证明,逾期提供无效。

  2.面试

  专业科目面试采取写教案、说课和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其中:编写教案占30%,说课占50%,回答专家提问占20%。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

  ㈢幼儿园岗位考试办法

  幼儿园岗位的笔试、面试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具体办法及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五、几点需要说明的问题

  1.招聘考试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县人事局负责指导、监督。

  2.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时,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名单和相关事宜在沙县教育网上发布。

  3.如果个别岗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考试,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才能聘用。

  4.体检、考核。各岗位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进行体检、考核(体检标准由县教育局根据岗位需要自定)。如体检、考核不合格,则依次递补,一个岗位最多只能递补一次。

  5.拟聘用人选的确定。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和考生报考志愿等综合情况,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统一调剂确定。

  6.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沙县教育局网站及沙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合同聘用等有关手续,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拟聘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个人档案等相关材料,否则不予聘用。3天内未与沙县教育局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者视为自动放弃。岗位空缺的,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本方案由沙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招聘考试工作中出现的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招考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全程指导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招考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0598-5855809(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598-5822021(县人事局)

  附件:1.2011年沙县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2.2011年沙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
                                    
                                       沙县教育局    沙县人事局

                                     沙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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