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教育局201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方案
2011-04-02 12:58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http://xiamen.huatu.com/ 作者:厦门华图 来源:未知
为促进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幼儿教师,现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三、应聘条件 2、专业对口,需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应的幼儿教师任职资格证明材料。 3、2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取得学士学位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 3月20日(周六、周日不办理)。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将在福建省泰宁教育信息网公布,详情请登录http://www.fjtnjy.com网站查询。 2、报名地点:泰宁县教育局人事股。 (1)应往届毕业生:报考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幼儿教师资格证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 (2)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由泰宁县教育局组织有关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 (4)报名费:80元。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泰宁县教育局负责组织。 (一)招聘由面试、课堂教学和体检三部分组成。 3、体检 七、纪律与监督 监督电话:0598-7832561 (县人事局) 0598-7838418(县教育局监察室) 招聘咨询电话:0598-7838419(泰宁县教育局人事股) 泰宁县教育局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和教育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办法,在编制范围内进行招聘。
二、招聘对象、职位和名额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3、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成绩达到招聘学校聘用要求的,由县教育局根据招聘名额及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取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
体检采用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按该学科成绩依次递补人员或另行组织招聘。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由人事主管部门和县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