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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 [2011]13号)精神,经龙海市人民政府同意,龙海市委组织部、龙海市人事局、教育局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考试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7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附后)。

  一、考聘对象及条件

  1、考聘对象:

  龙海市生源或《考聘简章》公布前持有龙海市辖区户籍,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

  2、考聘条件:

  (1)政治合格,身体健康,热爱招聘岗位工作。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3)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

  二、报名时间及应交材料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10日0:00—4月20日24:00(资格初审为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形式:统一通过福建自考网报名(网址:www.fjzk.com.cn)。按照省自考办公布的网络报名办法执行。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因本人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报名者本人承担责任后果。

  3、资格复审:面试对象于面试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提供如下材料复审:

  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协议书。提交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退回原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相片2张。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享有笔试加分待遇,加分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有关加分证明于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审核,逾期按不加分处理。

  市教育局负责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面试对象的资格复查。

  三、笔试时间、内容和面试

  1、笔试时间:全省统一为2011年5月14日。笔试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准考证请按报名系统提示自行打印。

  2、笔试内容:《教育综合知识》(占总成绩40%)、《专业知识》(占总成绩60%)两科,具体按闽教人[2010]7号文件规定执行。其中报考幼儿园的只考《教育综合知识》。

  3、面试对象: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的1∶1确定面试对象,中小学教师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以《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分者为面试对象,幼儿园教师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采用百分制面试确定。

  4、面试形式:面试采用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面试不合格不予聘用。面试内容、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核和聘用

  1、体检对象:面试合格者为体检对象。

  2、考核对象:体检合格者为考核对象。

  面试、体检、考核不合格及弃权空出的职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3、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期满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个人的学籍人事档案需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限内寄至“龙海市教育局人事科档案室”,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它

  1、教师资格证要求:中学教师须取得中学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须取得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幼儿园教师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2、公开形式:5月30日前省自考办在网站(www.fjzk.com.cn)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对象成绩、体检名单、拟聘用名单分别在龙海市人事人才网及龙海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3、应届毕业生于7月14—15日到龙海市教育局人事科(三楼图书室)提交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

  龙海市委组织部

  龙海市人事局

  龙海市教育局

  二O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招聘岗位一览表

 

招聘岗位

代码

招聘

招考条件

招考对象要求

人数

专业

学历

面向范围

中学物理教师 01 2 物理、物理学 本科以上 龙海市 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师范类第一学历本科以上毕业生。
中学生物教师 02 3 生物科学、生物科学类
中学地理教师 03 2 地理科学、地理科学类
中学通用技术教师 04 1 教育技术学
中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05 1 心理学
中学信息技术教师 06 1 信息科学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小学英语教师 07 18 英语、小学(初等)教育(英语方向) 大专   以上 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第一学历大专以上师范类毕业生。
小学语文教师 08 7 小学(初等)教育、语文教育、中文(汉语言文学)
小学数学教师 09 7 小学(初等)教育、
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
小学音乐教师 10 2 音乐教育(音乐学)
幼儿园教师 11 30 学前教育(儿童教育) 中专以上 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第一学历中专以上师范类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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