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安市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2011-04-02 11:44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http://xiamen.huatu.com/ 作者:厦门华图 来源:未知 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2011年第七次市长办公会议精神,现就我市2011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数 幼儿园教师36名、小学教师64名、特教学校教师2名、教师进修学校教师3名。具体学科、招聘人数及要求详见《南安市2011年招聘教师职位情况表》(附件一)。 二、招聘对象 1、南安市生源(即就读全日制师范院校前户籍在南安市的)或南安市常住户口毕业生(即2011年3月31日前户籍在南安市的); 2、泉州市生源的幼儿(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3、福建省生源的硕士研究生、“985工程”高校和教育部所属重点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国家任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专业毕业生,教师进修学校教师招收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小学、特教学校、幼儿园教师招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具备相应及以上教师资格; 4、除教师进修学校招聘职位及小学英语职位外,必须是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5、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身体条件要求; 7、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违反计生和曾被开除公职(含自动离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时 间:2011年4月10日0∶00~4月20日24∶00; 形 式:网上报名。 网络报名网址:福建自考网(www.fjzk.com.cn)。 报考人员应严格对照职位招聘要求,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方能报考,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其中,报考幼儿园教师职位(属于委托考试)的,应通过注册系统,选择委托考试模块进行注册、登陆、报名,所有步骤流程与新任教师招考模块相同,但只能报考委托类招考计划。如因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全责。有关网络报名工作的具体事宜由省自考办负责信息发布、组织实施。 报考进修学校职位的、申请免于笔试的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报考者,不必参加网络报名,于2011年4月10-20日到南安市教育局人事科(南安市区成功街新华大厦8楼)报名,报名时应填写《南安市2011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二),并提供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待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应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并附复印件(A4纸张)各一份。考务费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我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收费收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综[2010]23号)的规定标准收取。 2、考试 ⑴ 笔试:报考小学、特教、幼儿园招聘职位的,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招聘笔试,笔试成绩计入总成绩,占总成绩的50%。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报考人员可申请免于笔试,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笔试内容:小学、特教笔试内容分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幼儿园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成绩计算:小学、特教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60%;幼儿园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 笔试时间:2011年5月14日。 笔试地点、笔试成绩等信息由省自考办负责发布。 ⑵ 面试:幼儿园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拟聘用岗位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其他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拟聘用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含申请免于笔试的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以100分计算,达不到面试合格线(60分)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面试内容、时间、地点:网上另行公告。 3、体检 面试合格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组织拟聘人员参加体检,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考生面试成绩的高低排列顺序依次优先确定。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一次,若因身体原因导致无法完成体检项目或无法得出体检结论的均视为体检不合格),从进入该职位面试且成绩合格线上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4、资格复审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审为准。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出注销单)、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并附复印件(A4纸张)各一份,往届毕业生需同时提供县级计生证明、县级综治证明。 资格复审时,如遇不符报考条件,或网络报名所填写信息不实导致被取消聘用资格者,由报考人员自负全责。 5、公示聘用 经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后确定为拟录聘人选,拟录聘人选如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从面试合格线(60分)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程序进行递补。 拟录聘对象在“南安教育信息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无异议者给予办理就业手续(签订就业协议书),并一律实行聘用制,签订见习期聘用合同,首聘一年。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方予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档案转至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站。 被录聘新教师采取定向分配(定向分配单位见附件三),定向分配的任教学校由被录聘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自主选择确定。被录聘新教师五年内不得申请工作调动。 五、招聘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市监察局、市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5-86382160、86367806。 六、其他事项 1、有关招聘面试、体检、资格复审及其他事宜的公告、公示均在“南安教育信息网”首页的“公告栏”上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查询。不按规定时限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资格复审等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市教育局人事科咨询电话:0595-86367817、86367819。 3、《南安市2011年招聘新任教师定向补充单位情况表.doc》 南安市教育局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